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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动力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8-07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15-029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7 月 31 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6 日上午 10:30
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 8 号公司 4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
何振亚、吴琼、周卫军、田常增、韩宝荣、陈际红亲自出席会议,董事胡一元因
出国委托董事吴琼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宋华因出国委托独立董事陈际红代
为出席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振
亚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通过股权激励有
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加强企业凝聚力,使
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订了《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对该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给予确认。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田常增先生、韩宝荣先生、胡一元先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以保证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公司董事田常增先生、韩宝荣、胡一元先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余 5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
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
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
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
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
程、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
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
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拟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以现场会议、网络投票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内容:
    1、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