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的《关 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024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本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383,420.00 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 7.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7,416,997.00 元, 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07,416,997.00 元。已由承销商(保荐人)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13 日汇入本公司开立在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亚运村支行人民币账户,另扣除审 计费、律师费及咨询费人民币 1,15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6,266,997.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3]第 90200002 号《验资报告》。 2015 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 3,273,081.19 元,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公 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64,399,463.55 元(包括置换金额 59,319,627.36 元),其中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累计投入 30,063,293.50 元,武汉钢铁 (集团)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累计投入 60,785,096.24 元,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 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累计投入 8,551,073.81 元,补充流动资金 65,000,000.00 元。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扣除累计使用资金募集资金后余额为 41,867,533.45 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形成利息收入 486,827.84 元及支付手续费 205.00 元,募集 资金专户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余额为 42,354,156.29 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 款余额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一致。 3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 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 理办法》于 2007 年 6 月 1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11 年 4 月 1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了第二次修订,2013 年 9 月 9 日第 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进行了第三次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 定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2013年10月18日,公司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光大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 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 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金额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 35090188000128130 募集资金专户 42,354,156.29 亚运村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 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1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款项计人民币 59,319,627.36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以自筹资金预先 占承诺投资总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 投入金额 比例(%)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合 1 63,215,100.00 12,373,064.42 19.57 同能源管理项目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合 2 69,917,700.00 41,443,447.15 59.27 同能源管理项目 4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以自筹资金预先 占承诺投资总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 投入金额 比例(%) 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 3 19,284,200.00 5,503,115.79 28.54 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合计 152,417,000.00 59,319,627.36 100.00 2013 年 12 月 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59,319,627.36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出具独立董事 意见,置换工作已经完成。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情况。 4、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 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应 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6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