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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动力源: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核查意见2015-12-29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动力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动力源”)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
有关规定,对动力源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动力源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024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383,420.00 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 7.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7,416,997.00 元,
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07,416,997.00
元。已由承销商(保荐人)华西证券于 2013 年 9 月 13 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光
大银行北京分行亚运村支行人民币账户,另扣除审计费、律师费及咨询费人民币
1,15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6,266,997.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3]第
90200002 号《验资报告》。
       公司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原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6,321.51          6,321.51
 2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6,991.77          6,991.77
 3      湖南华凌湘潭钢铁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1,928.42          1,928.42
 4      补充流动资金                                  6,500.00          6,500.00
                         合计                        21,741.70         21,741.70
    截止目前,各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已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1)“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原计划对柳州钢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柳钢”)炼铁厂的设备进行节能改造,目前已完成部分设备
的节能改造,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3,006.33 万元,但由于柳钢炼铁厂客户节能技术
方案的变更,剩余的冷却塔、大功率变频节能设备等节能项目不再实施;
    (2)“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目前已完工,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 6,078.51 万元;
    (3)“湖南华凌湘潭钢铁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原计划对湖南华凌湘
潭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钢”)炼铁厂的设备进行节能改造,目前已完成
部分设备的节能改造,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855.11 万元。由于湘钢新成立了节能
服务子公司,经双方协商,公司不再向湘钢炼铁厂提供节能服务,原项目剩余的
5 台低压变频设备和 7 台高压变频设备不再实施;
    (4)公司已于 2013 年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6,5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
    截至 2015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241.89 万元。
       二、动力源募投项目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由于原“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和“湖南华凌湘潭钢铁
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部分节能项目不再实施,“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已完工,公司决定将截止目前剩余的募集资金变更用于广西
柳州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柳钢集团”)动力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根据柳钢集团动力厂的节能改造要求,公司拟投入 4,456.86 万元用于对其所
属的 68 台高低压电机进行变频节能改造。截至 2015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已投入
209.69 万元完成了其中 8 台高低压电机的变频节能改造;剩余 60 台高低压电机
的变频节能改造预计在 2016 年 1 月至 2016 年 10 月完成,后续还需投入约
4,247.17 万元。公司将以截止目前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柳钢集团合同能源管理项
目的后续投入,资金不足时将用自有资金补足。
    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实现净利润 429.07 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6.53%,投资回收期为 3.79 年(不含建设期)。
       三、审议程序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 201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的依据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保荐机
构核查了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的相关管理制度、董事会、
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文件。
    五、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经公司董事
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
本次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
的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郭晓光           李金海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