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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动力源: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6-01-07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DYNAMIC POWER Co.,LTD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6 年 1 月 15 日
                      北 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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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3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 4

议案二:关于公司配股发行方案的议案 ............................................................................... 4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配股预案的议案 ...................................................................... 7

议案四: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 7

议案六: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 9

议案七:关于修订《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9

议案八:关于制定《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股东回报

规划》的议案 ....................................................................................................................... 9

议案九:关于募投项目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 ........................................................... 10

议案十: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10

议案十一:关于提名苗兆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11




                                                                  2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16 年 1 月 15 日下午 14:30。
    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 8 号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楼 410 会议室。
    出席人员:
   1、截至 2016 年 1 月 11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律师核查身份(14:30-14:55)
    二、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三、主持人宣读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总数
    四、介绍与会嘉宾
    五、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六、宣读各项议案
    七、股东发言
    八、股东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票
    十、监票人代表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四、会议结束


                                    3
动力源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一:

                       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配股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逐项自
查,认为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财务状况良好、财务会计
文件无虚假记载、募集资金运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配股的
资格和条件,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配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5 日


动力源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二:

                       关于公司配股发行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进行。

    3、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
照每 10 股配售不超过 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按上
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若
以公司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总股本 423,892,802 股为基数测算,本次配售股份
                                    4
数量不超过 127,167,840 股。最终配售比例和配售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
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
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本次配股数量上限将按照变动后的
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控股股东何振亚承诺以现金形式按持股比例全额认购其可获配售股份。

       4、配股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配股价格以刊登发行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为基数,采用市
价折扣法确定;最终配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
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配股的定价原则为:

       (1)采用市价折扣法进行定价;

       (2)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时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3)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前景、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的资金需求量、发行时
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市盈率状况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等因素;

       (4)遵循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5、配售对象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董事会将确定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配售对象为
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6、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
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计划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安徽生产基地技改及扩建项目            16,203.30                15,000.00
 2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29,409.60                20,000.00
 3     偿还银行贷款                          25,000.00                25,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5
            合计                          90,612.90                 80,000.00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本次发行实际募集
资金与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的差额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补足。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
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
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
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7、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本次配股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六个月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
份。

    8、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

    9、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实施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
有。

    10、本次配股相关决议的有效期

    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但
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配股的核准文件,则本决议有
效期自动延长至配股实施完成日。如国家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配股有新的规定,
公司按照新的规定对公司配股方案进行调整。

    11、上市地

    本次配股完成后,获配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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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力源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配股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15 年 12
月 29 日披露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配股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5 日



动力源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四:

              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15 年 12
月 29 日披露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5 日



动力源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五: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配股项目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向中介机构提供各种资料并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及发行方案的具体细节;

    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和
实施公司本次配股的具体方案,并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配股的发行时间、配

                                     7
股数量、配股价格、具体申购办法以及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
项;

    3、根据国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配股出台的新规定和政策、市场情况和公司
的实际需要,在必要时根据维护公司的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对本次的配股方案作
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配股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除外);

    4、批准、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各项文件、协议和合
同等;

    5、办理本次配股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政府审批手续,支付相关的各项费用,
完成其他为本次配股所必需的其他手续和工作;

    6、在本次配股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根据核准和发行的具体情况,增加
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7、若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配股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
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 70%,确定为配股失败。在此情况下,将认购款
项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本次配股的股东;

    8、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
内对募集资金运用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9、在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配售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事
宜;

    10、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但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
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配股的核准文件,则本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配股实施
完成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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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力源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六:

         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15 年 12
月 29 日披露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5 日



动力源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七:

    关于修订《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15 年 12
月 29 日披露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5 日



动力源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八:

                   关于制定《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15 年 12
月 29 日披露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股
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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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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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源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九:

                 关于募投项目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

    截至 2015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241.89 万元。由于前
次募投之“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和“湖南华凌湘潭钢铁有
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部分节能项目不再实施,“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合
同能源管理项目”已完工,公司决定将截止目前剩余的募集资金变更用于广西柳
州钢铁(集团)公司动力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15 年 12 月
29 日披露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5 日



动力源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十: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15 年 12
月 29 日披露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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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力源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十一:

                 关于提名苗兆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原独立董事宋华先生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提出辞职,宋华先生辞职后,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制
度,拟提名苗兆光为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苗兆光先生,出生于 1972 年 5 月,资深管理顾问、管理学博士、中共党员。
现为北京华夏基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业务副总裁。
    1991 年 9 月——1995 年 7 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管理系学习并获学士
学位;2001 年 9 月——2003 年 7 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学习并获工商管理硕
士学位;2009 年 9 月——2015 年 7 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学习并获博士学位;
2003 年 1 月——2005 年 12 月,在北京和君创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工作,任高级
咨询师;2006 年 1 月——2010 年 12 月,在北京迈普生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工作,
任副总裁;2011 年 1 月至今,在北京华夏基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任
业务副总裁。
    苗兆光先生具备十四年管理顾问经验,为 30 余家企业提供过管理咨询服务。
长期致力于研究企业成长问题,对成长中的民营企业如何突破业务和组织上的障
碍有深入研究,作为《销售与市场》、《中国人力资源开发》、《企业观察家》等报
刊杂志的长期撰稿作者,发表专业文章数十篇。提出中间型企业理论,首次对成
长中的民营企业如何突破业务和组织上的障碍做出系统阐述,研究成果《中间型
企业战略突围》、《中间型企业组织转型》、《中间型企业商业模式创新》、《中间型
企业文化变革》、《中间型企业“营”的功能培育》、《中间型企业人力资源开发》
等曾作为《销售与市场》杂志封面文章连续刊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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