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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动力源: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3-30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16-013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上午 9:00
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 8 号公司 4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
何振亚、吴琼、田常增、胡一元、韩宝荣、朱莲美、苗兆光亲自出席会议并表决,
董事周卫军因出差委托董事吴琼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陈际红因出差委
托独立董事苗兆光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振亚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如无说明均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通过):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2015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15 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2015 年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2015 年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需要,拟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 65 万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要,拟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 25 万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净利
润为 49,905,408.80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33,682,375.95 元。依规定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金 3,368,237.60 元,加年初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未分配利润
181,710,045.78 元,2015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利润为
228,247,216.98 元。
    以 2015 年末公司总股本 437,942,8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4 元现金红利(含税),共派现金 17,517,712.08 元,派现后未分配利润余额
为 210,729,504.90 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奖励办法的议案》
   公司如果完成 2016 年经营目标,提取净利润的 10%作为当年的奖励基金,奖
励高级管理人员和骨干,奖励基金计入当期费用。具体实施细则由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制定和实施。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3 月 30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
《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社会责任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总裁何振亚先生负责对外签署 16,700
万元购置研发办公用房合同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并配合公司产能重心转移,公司拟对研发中心进
行升级建设,负责新技术储备及新产品研发、测试等内容,此项目属于公司配股
项目,已经公司 2015 年 12 月 25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 2016 年 1
月 15 日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前公司已与北京谊安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谊安”)签
署《购房意向书》,意向购买北京谊安位于丰台区科学城 11B2 号楼房屋及土地使
用权,作价 16,700 万元。房屋面积 7143.68 平方米(以房产证面积为准),土地
面积以土地使用权证面积为准。
    本议案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何振亚先生负责对外签署 16,700 万元购置
研发办公用房合同。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江苏银行北京马连道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
案》
   公司因经营需要,拟向江苏银行北京马连道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
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一年,公司股东何振亚先生及其夫人赵桂兰女
士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一年。
    (十六)、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
保的议案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
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1,000 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6年5月20日,在北京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410会议室,以现场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内容:
    1、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2、2015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5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5 年财务决算报告;
5、2015 年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6、关于续聘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