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动力源:关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16-05-10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2016-033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 年 5 月 20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405        动力源              2016/5/13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何振亚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10.92%股份的股东何振亚,在 2016 年 5 月 9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
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
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推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已届满,监事会推举郭玉洁、吴永利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候选人。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公告的股东大会通知事
   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6 年 5 月 20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 8 号公司 410 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6 年 5 月 20 日
                       至 2016 年 5 月 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
2       2015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
3       2015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
4       2015 年财务决算报告                                     √
5       2015 年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
6       关于续聘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
7       关于续聘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8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9.00    关于推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9.01    推举何振亚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9.02    推举吴琼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9.03    推举周卫军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9.04    推举田常增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9.05    推举胡一元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9.06    推举韩宝荣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9.07    推举陈际红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9.08    推举朱莲美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9.09    推举苗兆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00   关于推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10.01   推举郭玉洁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
10.02   推举吴永利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案 1、提案 2、提案 4
   至 8;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案 3。详见 2016 年 3 月
   30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案 9。详见 2016 年 4 月
   2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议案 10。详见 2016 年 5
   月 10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6 至议案 10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9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 2015 年年
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2    2015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3    2015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4    2015 年财务决算报告
  5    2015 年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6    关于续聘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续聘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9.00   关于推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01   推举何振亚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9.02   推举吴琼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9.03   推举周卫军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9.04   推举田常增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9.05   推举胡一元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9.06   推举韩宝荣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9.07     推举陈际红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8     推举朱莲美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9     推举苗兆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0 关于推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0.01 推举郭玉洁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10.02 推举吴永利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