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16-040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024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383,420.00 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 7.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7,416,997.00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07,416,997.00 元。已由承销商(保荐人)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13 日汇入本公司开立在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亚运村支行人民币账户,另扣 除审计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人民币 1,15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6,266,997.00 元。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3] 第 90200002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金额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 35090188000128130 募集资金专户 42,418,907.78 亚运村支行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 206,266,997.00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64,399,463.55 元(包括置换金额 59,319,627.36 元), 其中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累计投入 30,063,293.50 元,武 汉钢铁(集团)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累计投入 60,785,096.24 元,湖南华菱湘 潭钢铁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累计投入 8,551,073.81 元,补充流动资金 65,000,000.00 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止,扣除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后余额为 41,867,533.45 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形成利息收入 551,579.33 元、累计支付手续费 205.00 元,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余额为 42,418,907.78 元,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一致。(详见附表一《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原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6,321.51 6,321.51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2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6,991.77 6,991.77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3 湖南华凌湘潭钢铁有限 1,928.42 1,928.42 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6,500.00 6,500.00 合计 21,741.70 21,741.70 截止 2015 年 12 月 24 日,各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已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1)“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原计划对柳州钢铁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钢”)炼铁厂的设备进行节能改造,目前已完成部分设 备的节能改造,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3,006.33 万元,但由于柳钢炼铁厂客户节能 技术方案的变更,剩余的冷却塔、大功率变频节能设备等节能项目不再实施; (2)“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目前已完工,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6,078.51 万元; (3)“湖南华凌湘潭钢铁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原计划对湖南华凌 湘潭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钢”)炼铁厂的设备进行节能改造,目前已完 成部分设备的节能改造,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855.11 万元。由于湘钢新成立了节 能服务子公司,经双方协商,公司不再向湘钢炼铁厂提供节能服务,原项目剩余 的 5 台低压变频设备和 7 台高压变频设备不再实施; (4)公司已于 2013 年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6,5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 截至 2015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241.89 万元。 由于原“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和“湖南华凌湘潭钢 铁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部分节能项目不再实施,“武汉钢铁(集团)公 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已完工,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 2016 年 1 月 15 日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公司决定将截止 2015 年 12 月 24 日止剩余的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柳州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柳 钢集团”)动力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根据柳钢集团动力厂的节能改造要求,公司拟投入 4,456.86 万元用于对其 所属的 68 台高低压电机进行变频节能改造。截至 2015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已 投入 209.69 万元完成了其中 8 台高低压电机的变频节能改造;剩余 60 台高低 压电机的变频节能改造预计在 2016 年 1 月至 2016 年 10 月完成,后续还需投 入约 4,247.17 万元。公司将以截止目前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柳钢集团合同能源 管理项目的后续投入,资金不足时将用自有资金补足。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意见,保 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原使用计划承诺投资总 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 (1)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原 使用计划承诺投资总额差异为 3,315.18 万元,主要原因是:客户节能技术方案 变更,剩余的冷却塔、大功率变频节能设备等节能项目不再实施,致使投资额出 现差异。 (2)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原 使用计划承诺投资总额差异为 913.26 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主要节能设备原 材料成本价格下降,致使投资额有所节约。 (3)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募集资 金原使用计划承诺投资总额差异为 1,073.31 万元,主要原因是:湖南华菱湘潭 钢铁有限公司新成立了节能服务子公司,经双方协商,公司不再向其提供节能服 务,原项目剩余的 5 台低压变频设备和 7 台高压变频设备不再实施,致使投资 额出现差异。 4、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13 年 10 月 30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款项计人 民币 59,319,627.36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以自筹资金预先 占承诺投资总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 投入金额 比例(%)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合 1 63,215,100.00 12,373,064.42 19.57 同能源管理项目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合 2 69,917,700.00 41,443,447.15 59.27 同能源管理项目 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 3 19,284,200.00 5,503,115.79 28.54 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合计 152,417,000.00 59,319,627.36 _ 2013 年 12 月 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59,319,627.36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出具 独立董事意见,置换工作已经完成。 5、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未发生临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对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已作出相关的安 排,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对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动力厂的 60 台 高低压电机进行变频节能改造。 6、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表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效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 20%(含 20%)以上情况说明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累计实现效益 264.97 万元,同期承诺实现的效益为 537.92 万 元,未达承诺效益主要是由于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设备开工时间不足,已 安装的节能设备实际节电量低于预计节电量,导致本项目累计实现效益低于承诺 效益。鉴于双方已在合同中约定了单台设备年最低运行小时,经双方协商,每台 设备运行时间不足约定的将在期后顺延。 7、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 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已在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 件中披露,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四、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 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表: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六月六日 附表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6,439.95 20,626.7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13 年: 12,510.4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241.89 2014 年: 3,602.1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57% 2015 年: 327.31 实际投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资金额 与募集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募集后承 后承诺 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 序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实际投资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投资金 目完工程度) 号 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额 额 额 额的差 额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 1 6,321.51 3,006.33 6,321.51 3,006.33 — 100% 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3,006.33 3,006.33 武汉钢铁(集团)公 武汉钢铁(集团)公 2 6,991.77 6,078.51 6,991.77 6,078.51 — 100% 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6,078.51 6,078.51 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 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 3 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 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 1,928.42 855.11 1,928.42 855.11 — 100% 855.11 855.11 项目 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6,500.00 6,500.00 6,500.00 6,500.00 6,500.00 6,500.00 21,741.70 16,439.95 16,439.95 21,741.70 16,439.95 16,439.95 附表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 编制单位: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元 截止日投 实际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 资项目累 承诺年 计实现效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备注 计产能利 均效益 2013 年 2014 年 序号 项目名称 2015 年度 益 用率 度 度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 1 不适用 否(50%) 目 537.92 113.52 151.45 264.97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 2 不适用 是(157%) 目 2,446.30 2,716.04 1,123.27 3,839.31 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 3 不适用 否(94%) 理项目 404.46 185.99 194.28 38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