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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动力源: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20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2017-013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4 月 7 日以邮件及书面形式送达每位监事。
   (三)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玉洁召集和主持,吴永利、殷国森出席。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举手表决方式,对下述议案进行表决:


   一、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上交所公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的规定,该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6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16 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四、2016 年财务决算报告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与财政部《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
的规定》,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已达到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年限,为确保外部审计机构的客观性和独立性,经与该所沟通协商一致不
再续聘该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服务机构。
   鉴于以上情况,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主要经营场
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
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
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计帐;
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能够满足公
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此次审计机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费用为人民币 6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5 万元。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
内容详见附件《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八、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九、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上交所公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17 年季度报告和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7 年季度报告和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的规定,该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7 年季度报告和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