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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动力源: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6-14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17-032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6
月 07 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上午 10:00
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 8 号公司 402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
何振亚、吴琼、周卫军、田常增、胡一元、韩宝荣、苗兆光、朱莲美亲自出席会
议并表决,独立董事陈际红因出差委托独立董事朱莲美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
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振亚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公司 2017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公 司 本 次 配 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495,330,584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18,226,623.1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77,103,960.83 元。鉴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与配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差异,根据公司 201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投向
明确如下:

序                                    项目总投
                                                   募集资金拟投 调整后募集资金
号             项目名称               资额(万
                                                   入金额(万元) 投入金额(万元)
                                        元)
1    安徽生产基地技改及扩建项目      16,203.30        15,000.00          8,000.00
2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29,409.60        20,000.00         20,000.00
3    偿还银行贷款                    25,000.00        25,000.00          8,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11,710.40
               合计                  90,612.90        80,000.00         47,710.40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审核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江苏银行北京马连道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5,000
      万元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江苏银行北京马连道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
度 5,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一年,公司股东何振亚先生及其夫人赵桂兰女士
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申请授信
    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申请授信,
授信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一年,公司股东何振亚先生及其
夫人赵桂兰女士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申请贷款 15,000 万元的议
    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申请 15,000 万元人民
币贷款,贷款期限为二年。

    公司以自有的位于丰台科技园区星火路 8 号园区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
京丰国用 2005 第 000815 号,使用权面积 9308.65 平方米)及地上建筑物(房产
证号:X 京房产证丰字第 096865 号,建筑面积 14662.85 平方米)作为授信抵押,
抵押期限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给予我司的贷款期限相同。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