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明确公司配股募集资金投向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 2017 年 6 月 12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明确公司 2017 年度配股募集 资金投向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发表意见如下: 鉴于实际募集资净额与公司配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存在 差异,公司决定调整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此次 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调整配股募集资金各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 额。 (以下无正文) 二○一七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