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源: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所涉及标的股票递延解锁的更正公告2017-12-15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17-063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
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所涉及标的股票递延
解锁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上刊
登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
解锁期所涉及标的股票递延解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因工作人员疏
忽,致使上述公告中关于未满足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
解锁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完成条件情况说明中金额单位有误,原为
“2016 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2,815,951.41 万元,较 201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为-47.09%,未完成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应为“2016 年度公司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2,815,951.41 元,较 201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为
-47.09%,未完成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现进行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二、关于未满足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
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说明
更正前:
序号 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 完成条件情况说明
2016 年度公司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以 2014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1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12,815,951.41 万元,较
2
于 60% 。 201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为
-47.09%,未完成公司业
绩考核目标 。
更正后:
序号 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 完成条件情况说明
2016 年度公司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以 2014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1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12,815,951.41 元,较
2
于 60% 。 201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为
-47.09%,未完成公司业
绩考核目标 。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由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我们
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
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