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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动力源: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5-08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2019-021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6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

事 9 名,实际表决董事 9 名。公司董事何振亚、吴琼、周卫军、田常增、胡一元、

韩宝荣、苗兆光亲自出席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朱莲美、季桥龙通讯表决,公司

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振亚主持。会议的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

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

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19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并对该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给予确认。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 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号:2019-022)。

    公司董事田常增先生、韩宝荣先生、胡一元先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余 6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
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
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 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田常增先生、韩宝荣先生、胡一元先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余 6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及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
《激励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或解除限售资格、行权或解除限售条件
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或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或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或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
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未行权标的股票的锁定
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
激励对象的行权或解除限售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对激励对
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或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
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
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
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董事田常增先生、韩宝荣先生、胡一元先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余 6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推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届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何振亚先生、胡一元先生、
田常增先生、韩宝荣先生、王新生先生、杜彬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推举朱莲美女士、苗兆光先生、季桥龙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第七届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八日
附件一:第七届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何振亚先生,1954 年出生,中共党员,北京大学 EMBA,工程师,1995 年至
今担任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胡一元先生,1974 年出生,硕士,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曾任合肥太古可
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合肥协力仪表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荣事达合
资公司分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监,美的荣事达营销公司财务经理,美的集团洗衣机
事业部工厂财务经理,重庆美意电器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安徽省鸿迅电信设备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 年至今担任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
监。

    田常增先生,1959 年出生,北京大学 MBA,工程师,曾任北京动力源有限责
任公司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总经办主任,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
总经理助理、企业发展部与人力资源部经理,2013 年至今担任北京动力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科耐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韩宝荣先生,1953 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廊坊中油博通公司副
总经理、南宁中粮饲料公司总经理、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
年至今担任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新生先生,1974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1996 年至 2003 年任职于核工业
第二研究设计院(现中核集团中国核电工程公司)院办公室职员,2005 年至 2006
年曾任远大空调有限公司北京事务所总经理助理、营销流程部部长,2007 年至
今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营销中心综合管理部经理、人力资源部总
监、副总经理。

    杜彬先生,1975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注册高级能源管理师、注册高级
能源审计师、注册高级能源评估师。长期致力于电力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与
电能服务等相关产业研究和运营管理。担任国家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促进中
心专家组成员,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电力需求侧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业委
员,亚行(ADB)能源项目咨询顾问。为发改委、工信部、中电联、清华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部分省级节能环保、电力行(企)协等机构电力需求侧管理、电
能服务、能源互联网及配售电培训特聘讲师。曾任佳软(集团)公司销售中心大
区经理、销售中心总经理,北京清华泰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泰豪科技
教育软件事业部总经理、泰豪科技电力软件事业部副总经理,泰豪科技配电自动
化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泰豪科技能源互联网事业部副总经理、泰豪科技电能服
务事业部总经理。2019 年任职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流业务线负责人。

    朱莲美女士,1963 年出生,管理学博士、九三学社社员、注册会计师非执
业会员,曾任江苏省冶金经济管理学校(现江苏大学)讲师,现任中国矿业大学
(北京)管理学院教授、硕士/博士生导师,2015 年至今担任北京动力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苗兆光先生,1972 年出生,资深管理顾问、管理学博士、中共党员,曾任
北京和君创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高级咨询师、北京迈普生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副总
裁,现任北京华夏基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业务副总裁,2016 年至今担任北
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季桥龙先生,1977 年生,北京行政学院法学部副研究员,北京天驰君泰律
师事务所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民事诉讼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证据法
博士后,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专家成员、中国贸促会电子商务纠纷解决中心调
解员、中国证监会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调解员、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北京
市政府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曾任民商事案件法官,具有 20 年法律从业经验,
2007 年开始从事律师执业,代表作《民事举证责任概念研究》。2018 年至今担任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