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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动力源: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2019-05-22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2019-031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本公司”、“动力源”)针对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

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本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5 月 8 日首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激励

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

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 2018 年 11 月 8 日至 2019 年 5 月 7 日)买卖

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结果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2019 年 5 月 15 日出具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

个月,所有核查对象(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卖

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

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

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

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经核查,公司在披露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前,未发生信

息泄露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所有核查对象(内幕信息

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形,不存在内幕

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