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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动力源: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0-08-22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源”、“公司”)2013 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以下简称“2013 年非公开发行”)及 2017 年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2017 年配股”)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
职责,对动力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3 年非公开发行

     2013 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024 号文核准,并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383,420.00 股,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00 元 , 每 股 发 行 价 为 7.66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17,416,997.00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为人
民币 207,416,997.00 元。已由承销商(保荐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13 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亚运村支行人民币账户,另
扣除审计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人民币
1,15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6,266,997.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3]
第 90200002 号《验资报告》。

    (二)2017 年配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7]100 号文)核准,公司以本次配股发行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5 月 2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 438,767,8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配售 2.99435 股,配股价格为 4 元/股。本次共计配售 123,832,646 股人
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95,330,584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 18,226,623.1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7,103,960.83 元。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6 月 8 日对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48210004 号”《验资
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了《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于 2007 年 6 月 1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修订,
2011 年 4 月 1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了第二次修订,2013 年 9 月 9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进行了第三次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将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及 2017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

    2013 年 10 月 18 日,公司与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华西证券和光大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7 年 6 月 8 日,公司与 2017 年度配股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西证券分别
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
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一)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累计使用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8,003.61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承诺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3,006.33           3,006.33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6,078.51           6,078.51
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855.11             855.11
柳州钢铁(集团)公司动力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1,500.00           1,500.00
                             注
安徽生产基地技改及扩建项目                                  2,686.75              63.66
补充流动资金                                                6,500.00           6,500.00
                      合计                                 20,626.70          18,003.61
    注: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的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765.56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扣除累计使用后的余额为 2,686.75 万元)变更用于 2017 年度配股
募投项目中的安徽生产基地技改及扩建项目。

     2、募集资金余额

     截至 2020 年 8 月 20 日,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总额为
27,04.87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 4.87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700 万元。

     (二)2017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累计使用 2017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 47,710.40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承诺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安徽生产基地技改及扩建项目                         8,000.00         8,000.00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20,000.00        20,000.00
偿还银行贷款                                       8,000.00         8,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11,710.40        11,710.40
                       合计                       47,710.40        47,710.40

    2、募集资金余额

    截至 2020 年 8 月 20 日,2017 年度配股剩余募集资金总额为 2.96 万元,其
中,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 2.96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
续费等的净额)。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情况

    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考虑到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及 2017 年度配股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
毕,公司对上述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
的节余募集资金总计 2,707.83 万元(具体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7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待本次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将直接作为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一部分,不再归还。

    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成前,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将继续使用
募集资金进行支付;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成后,募投项目未支付的
尾款将以流动资金支付。

     五、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安徽生产基地技改及扩建项目经过持续投入,目前已能很好满足公司的经营
需要,公司对该项目予以结项,拟用于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在节余;此外,
两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资金在存放过程中产生一定的利息收入,也导致募集资
金存在节余。

    六、公司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及 2017 年度配股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总计 2,707.83 万元(具体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已对该事项发表明
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制度,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经核查,
华西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因动力源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7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故待
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募集资金将直接作为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一部分,不再归还。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华西证券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本次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