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动力源:动力源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4-29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我们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任期内认真审议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

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就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现任独立董事的个人基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法规的相关要求,现任独立董事的简历如下:

    朱莲美,女,1963 年生,1994 年 7 月至今任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授,

2015 年 10 月至今任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苗兆光,男,1972 年生,2011 年 1 月至今任北京华夏基石企业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业务副总裁,2016 年 1 月至今任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季桥龙,男,1977 年生,北京行政学院法学部副研究员,北京天驰君泰律

师事务所律师。2018 年 6 月至今任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且在其他

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未超过五家,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在董事会日常工

作中,我们始终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审慎地履

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作为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0 年的工作中,能够

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

益。现将 2020 年度我们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决策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上述会议。为

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因工作原因确实无法亲自出席会议时,均提前审阅会议

资料,认真审阅了董事会、股东大会议案内容,并向公司管理层详细了解议案的

提案背景和内容,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行使表决权。我

们认为,2020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

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

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并根据相关规定对部分审议事项发表

了独立董事意见。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   通讯参会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 名    应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会

朱莲美       9           1          8          0        0          否
苗兆光       9           1          8          0        0          否
季桥龙       9           1          8          0        0          否

(三)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和声明情况

    1、2020年3月16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中发表《独立董

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就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关于北京迪赛奇正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暨事业

合伙人方案(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中发表《独立

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就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

    3、2020年8月20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中发表《独立

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就《关于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及注销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修订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及2021年公司层面业绩指标的议案》、《公司2020年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4、2020年12月7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中发表《独立

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就调整2020年员工

持股计划的内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20年年度报告工作情况

    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我们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深入交流,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情况

汇报,并及时关注本次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整体安排及具体进展情况,共同讨论

解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五)独董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我们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对公

司进行调查和了解,并与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

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我们经常关注报纸、网络等

公共媒体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加深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

    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

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0年,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1、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 0.00 元,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 27,048,715.37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 0.00

元。
    2、2017年度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0.00 元,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 29,562.72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 0.00 元。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报

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共实现合

并净利润 10,479,208.94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1,070,482.28 元;

母公司 实现 净利 润 为 2,998,179.65 元 ,加上 年初 母公 司累 计未分 配利润

-213,825,313.77 元,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10,827,134.12 元。

   鉴于本公司 2019 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尚有未弥补亏损,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尚不具备向股东分配股利的条件,故

公司 2019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振亚严格履行承诺。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的规

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接待投资者来电来访。综合全年的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基本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披露信息。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为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提

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方案》,

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

施。
    (八)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自工作制度,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

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独立

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

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

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朱莲美                    苗兆光                    季桥龙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