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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源:动力源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04-29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1年,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

定,勤勉履职,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作用,认真审慎的履行职责,进一步推动公司

整体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朱莲美女士、独立董事苗兆光先生、

董事胡一元先生三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朱莲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

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3 位董事均具有法律、会计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的相关工作,成员的组成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1年度审计委

员会共召开三次会议,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审议议案

                                 1、《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3、《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1/4/27    第七届第四次会议
                                 的议案》;

                                 4、《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公司 2021 年度审计监察部工作计划的议案》;
                                 6、《公司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1/8/26   第七届第五次会议   1、《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2021/10/29   第七届第六次会议   1、《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定期报告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监管要求,切实履

行了对本公司的定期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

建议。我们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对于年度报告的审计计划,并就审计的总体计划

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确定相关的时间安排,就预审中发现的问题与主审会

计师、项目经理进行了充分沟通,听取了会计师的意见,与公司会计人员进行了

探讨,妥善解决会计事项处理的分歧,保证了公司年审工作的有序进行。在会计

师事务所进场后我们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非管理层委员参加的单独沟通,听取了

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重点事项的汇报,审计过程中与年审会计师加强沟通,并在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会再一次审阅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本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

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

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

准有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具有从事相关证券业务的资格,能

够遵守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并结合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

题提出管理建议。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范围、计划、方法等事项与信永

中和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认真督促注册会计师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并确保如期

出具审计报告。我们认为信永中和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

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了审计中介机构的专业职能,对公司
的内控管理、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系统专业的指导,保障了公司内控和财务报告

的质量。

    3、对本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听取公司审计监察部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实施的情况总结,

审阅了本公司的主要业务循环的内部控制测试报告;审阅了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要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切实做

好公司本部及子公司的内控建设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经审阅内

部审计监察部门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

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

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

保障了本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

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包括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审计计划等保持了良好的沟通,

积极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并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计划及时提交审

计报告,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

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在年度报告的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充分

发挥自身专业水平和执业经验,有效协调了管理层、内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的

相互沟通,确保了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在公司内部控制的运行与自我

评价过程中,给予公司专业指导意见,协助公司持续健全内部控制,有力推动了
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与严谨性,为公司整体规范治理水平的不断

提升做出了重要贡献。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的监管要求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发挥专长,切实有效的监督督促公司的外部审计

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持续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内控,充分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与运营质量。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