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 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 “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00 号)核准,同意本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31,382,840 股新股。截止 2017 年 6 月 8 日,本公司实际向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 (A 股)123,832,64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配股价格为 4.00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495,330,584.00 元,扣除相关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16,000,000.00 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 479,330,584.00 元,已于 2017 年 6 月 8 日汇入本公司开立在中国 民生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和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人民币账户,扣除尚未支付完毕的其 他中介机构费用、证券登记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2,226,623.17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477,103,960.8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第 48210004 号《验资报告》。 1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到账及存款余额情况如下: 2022 年 9 月 30 日 序号 开户单位 存放银行 银行账号 到账时间 初始存放金额(注 1) 账户状态 余额(注 3) 1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99845735 2017-6-8 399,330,584.00 已注销 份有限公司 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 2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7010122000536370 2017-6-8 80,000,000.00 已注销 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营业部 3 安徽动力源科技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4050175620800000171 / / 已注销 限公司 公司郎溪支行(注 2) 合计: / / 479,330,584.00 / / 注 1: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尚未支付完毕的其他中介费用、证券登记费等发行费用 2,226,623.17 元,扣除以上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7,103,960.83 元; 注 2:鉴于 2017 年度配股募投项目“安徽生产基地技改及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徽动力源”),安徽动力源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与本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注 3: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的募 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2021 年 4 月 16 日、2021 年 12 月 24 日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2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7,710.40(注 1)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7,710.4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7,710.4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2017 年: 41,724.1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2018 年: 5,908.46 2019 年: 77.84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序 实际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 态日期/或截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 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含 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止日项目完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的差额(注 2、3) 利息收入) 工程度 1 安徽生产基地技改及扩建项目 安徽生产基地技改及扩建项目 15,000.00 8,000.00 8,025.18 15,000.00 8,000.00 8,025.18 25.18 已完工 2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已完工 3 偿还银行贷款 偿还银行贷款 25,000.00 8,000.00 8,000.00 25,000.00 8,000.00 8,000.00 不适用 4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11,710.40 11,710.40 20,000.00 11,710.40 11,710.40 不适用 5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96 2.96 2.96 合计: 80,000.00 47,710.40 47,738.54 80,000.00 47,710.40 47,738.54 注 1:本表中 47,710.40 万元为前次募集资金净额; 注 2:安徽生产基地技改及扩建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原因为季度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的投入使用; 注 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本报告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四)。 3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 鉴于实际募集资净额与公司 2017 年配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存在差 异,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公司 2017 年度配股募集资 金投向的议案》,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额进行了调整。 除安徽生产基地技改及扩建项目实际投标总额中包含了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存款利 息外,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调整后) 存在差异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 8 月 20 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 2017 年度配股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总计 29,562.72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 年 7 月 12 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经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出具 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 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安徽生产基地技改及扩建项目 额 80,000,000.00 17,716,238.50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200,000,000.00 174,178,368.12 偿还银行贷款 80,000,000.00 70,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117,103,960.83 合计 477,103,960.83 261,894,606.62 注: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主要为通过收购北京科丰鼎诚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方式完成房屋的购置。 4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截止日投资 截止日累计 是否达到 实际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项目累计产能 承诺效益 实现效益 预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利用率 2020 年 8-12 月 2021 年 2022 年 1-9 月 1 安徽生产基地技改及扩建项目 不适用 注1 39,166.09 74,565.71 63,023.64 176,755.44 注1 2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注 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 偿还银行贷款(注 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4 补充流动资金(注 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注 1:安徽生产基地技改及扩建项目承诺建成达产后,预计年实现营业收入 7.61 亿元,项目内部收益率为 18.26%。该项目于 2020 年 8 月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近几年虽受新冠疫情及国际经济形势的影响,安徽生产基地技改及扩建项目实际收益基本达到预期收益; 注 2: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非生产性项目,不直接创造利润,实现的效益体现为公司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的提升; 注 3:2017 年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8,000 万元(其中包括置换预先偿还贷款 7,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按 当时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估算,公司每年节约财务费用约 348 万元,降低了公司的利息费用支出; 注 4: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满足随着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和运营管理的需要,公司营运资金进一步增长 的需求。 5 四、认购股份资产的运行情况 不涉及。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内容比较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 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一月七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