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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动力源:动力源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3-04-18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 号)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度对

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经核查:

   (一)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1.本公司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2.本公司为非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事项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

限公司、雄安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科耐特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动力源新能

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合大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巴基斯坦动力源能源有限

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41,957.0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46.22%。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除对上述子公司进行的担

保外,公司其他对外担保金额 1,000.00 万元,公司累计对外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47.32%。

   (二)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谨慎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雄安动力源科技有限公

司、北京科耐特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动力源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合大

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巴基斯坦动力源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和反担保,旨在帮

助其补充营运资金,保证其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为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并经全体董事审议

通过。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共实现合并净

利润-14,098,124.96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153,810.53 元;母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为 -102,135,518.05 元 , 加 上 年 初 母 公 司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389,294,933.23 元,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91,430,451.28 元。

    鉴于本公司 2022 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尚有未弥补亏损,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尚不具备向股东分配股利的条件,故

公司 2022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运作情况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基本相符,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情况,不存在尚

未解决的治理问题。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全面的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

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
谨慎勤勉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在工作中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我

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公司拟订

的《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

行审议。

    五、关于 2022 年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

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依据和原因合理、充分;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本次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关于 2023 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和综合授信事项有利于支

持公司下属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该项

议案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季桥龙                   许国艺                    李志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