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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动力源:动力源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4-18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3-027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 在

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 计

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

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2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67 名、注册会计师 2,392 名、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674 名。

   3.业务规模

   立信 2021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29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65 亿元。上年度立信为 64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

计收费 7.19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5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2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                被诉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仲裁)人          (被仲裁)人           事件               金额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
               金亚科技、周旭辉、                         预计 4,500 万
  投资者                                 2014 年报                          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
                     立信                                      元
                                                                            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
                                                                            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2015 年重组、                        年 12 月 14 日期间因证券虚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
  投资者                              2015 年报、2016        80 万元        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
                信评估、立信等
                                           年报                             务的 15%承担补充赔偿责
                                                                            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
                                                                            以覆盖赔偿金额。
                                                                                案件已经开庭,尚未判
  投资者        新亿股份、立信等         年度报告           17.43 万元      决,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
                                                                            以覆盖赔偿金额。
              柏堡龙、立信、国信证                                              案件尚未开庭,立信投
  投资者      券、中兴财光华、广东    IPO 和年度报告         未统计         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
                信达律师事务所等                                            金额。
                                                                                案件尚未开庭,立信投
              龙力生物、华英证券、
  投资者                                 年度报告            未统计         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
                    立信等
                                                                            金额。
                                                                                案件尚未开庭,立信投
              神州长城、陈略、李尔
  投资者                                 年度报告            未统计         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
                  龙、立信等
                                                                            金额。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2 次,涉及从业人员 82 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开始为本公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立信
             项目           姓名                                                       司提供审计
                                       职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冯万奇     1997 年           2001 年          2013 年         2022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曾旭      2016 年           2014 年          2019 年         2022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郑飞        2012 年         2010 年   2013 年          2023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2 年度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度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度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度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度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度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度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 年度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 年度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 年度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 年度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 年度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 年度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 年度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 年度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 年度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 年度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 年度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2 年度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2 年度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1 年度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0 年度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0 年度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2 年度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负责人
   2022 年度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负责人
   2021 年度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负责人
   2020 年度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负责人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冯万奇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被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
函一次。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中国证监会     北京嘉曼服饰
  冯万奇    2019 年 11 月 22 日     警示函
                                                 北京监管局     股份有限公司

   (三)审计收费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为 120 万元(含税),系按照工作

量及业务复杂程度与立信协商确定。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

为 120 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 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

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

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

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

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其在

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

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在工作中与公司建立了良
好的合作关系。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公司

拟订的《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进行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

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

度的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对 2023 年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

出具审计报告,聘期一年,费用 120 万元(含税)。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