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瑞: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2018-12-06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就以下事项发
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计委员会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能够满足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中介机构,聘期各一年。
二、关于 2018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与国家电网公司及所属公司、国网电科院及所属公司发生的上述日常关
联交易是公司及附属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正常商业条款及公平原则并在
框架协议及相关具体交易协议的基础上进行,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并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及股东应
回避表决。本委员会同意该关联交易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熊焰韧、刘向明、闵涛
2018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