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瑞: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19-02-02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体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以下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独立意见
1、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2、高级管理人员刘观标先生诚实信用,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
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胜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要求。
二、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预案》,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先提交我们审阅。经认真审议,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此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补充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本次委托贷款的交易定价遵循市场规律且符合价格公允原
则、操作程序规范的情况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郑垂勇、曾鸣、刘向明、熊焰韧
2019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