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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现代制药: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3-26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现代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我们认真地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此议
案投赞成票并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
础上达成,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真实合理,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
持续顺利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过程中,公司关联董事周斌先生、董增贺先生、魏树源先生
和李晓娟女士回避了表决,公司的审议、决策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二、关于拟继续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
    我们认真地审议了《关于拟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签署<金融服务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并认为:公司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继续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能够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资金使用成本和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
循了平等、公允的原则,经公平磋商并根据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过程
中,公司关联董事周斌先生、董增贺先生、魏树源先生和李晓娟女士回避了表决,
公司的审议、决策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继续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我们认真地审议了《关于继续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对该议案投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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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票并认为:公司为子公司国药集团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和孙公司江苏威奇达药
业有限公司合计提供 43.35 亿元担保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有利
于解决下属公司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且两家公司均为公
司全资所有,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本次对子公司的担保行为将
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四、对外捐赠事项
    2021 年度公司预计通过直接向受益人、其他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所属部门)等途径对外捐赠共计 264.00 万元,用于帮助、扶持定点贫困
地区,贫困地区的学校,以及公益福利捐赠等。我们认为:对外捐赠是公司积极
履行社会责任、回馈社会的公益性行为,有利于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捐赠
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构成重大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捐赠的
议案》。

    五、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因公司发行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金额将根据实施权益分派
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确定。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1,026,959,376 股,以此测算 2020 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不低于 102,695,937.60
元(含税),2020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 15.83%。
    公司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现金流量状态
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和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继续保持
平稳健康发展。为推进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公司未来运营资金需求将逐步增加,
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业绩提升,将有利于形成对股东长
期、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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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编制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经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后,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备充足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
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
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八、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事项
    董事会提名刘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范宏先生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我们认为:
    1、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程序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刘勇先生、吴范宏先生均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3、同意董事会关于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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