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建化: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编号:临 2018-053
债券代码:122213 债券简称:12 松建化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
理,不会对以往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也发
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为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及应收款项实际回收情况,本着谨慎经营的原则,有效防范经营
风险,保证财务核算准确,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长
期应收款、应收股利坏账计提的范围、标准及方法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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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公司对近年来各类应收款项回款特点、回款安全性、坏账核销情
况进行了评估,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应收款项实际回收情况,本着谨慎经营的原则,
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保证财务核算准确,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应收股利坏账计提的范围、标准及方法进行
会计估计变更。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时间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进行调整。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长期
应收款及应收股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
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按照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应收票据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存在减值情况的,单独进行减
值测试。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 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在 100.00 万元以上的款
据或金额标准 项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
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 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
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
项和其他应收款,以账龄为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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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款项性质及风险特征
组合 1 账龄组合
特别组合,包括外部关联方欠款、合同约定
组合 2
的保证金、押金及应收政府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 1 账龄分析法
组合 2 余额百分比法
(3)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应收股利 长期应收
账龄 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
(%) 款(%)
(%) (%)
1 年以内(含 1 年) 5 5 5 5
1至2年 10 50 10 10
2至3年 20 50 20 20
3至4年 50 50 50 50
4至5年 80 50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100 100
(4)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特别组合 5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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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4、本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日为 2018 年 1 月 1 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
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以前年度已披露的财务报告
进行追溯调整。根据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本次各类应收款项的会计估
计变更,预计影响公司 2018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的净
利润约-5,692 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与差错
更正》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
收款、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和应收股利等的回款特点、回款安全性
及坏账核销情况进行了评估,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对会计估计
进行相应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能够更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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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的规定,决策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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