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建化:关于涉及诉讼撤诉的公告2019-04-03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 2019-015
债券代码:122213 债券简称:12 松建化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撤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撤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50,989.82 万元(起诉本金)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该案件已撤诉,预计对公司本
期或期后利润等无重大影响。
2019 年 4 月 1 日,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出具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
兵团分院民事裁定书》【(2018)兵民初 4 号】,就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青
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松投资”)诉乌苏市青松建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乌苏青松”)、第三人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法院裁定准许青松投资撤诉。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收到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8)
兵民初 4 号】及相关诉讼资料,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松投资与乌苏青松就
借款合同纠纷事项,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
院提起诉讼,共计涉案金额:人民币 50,989.82 万元(起诉本金)。2018
年 11 月 28 日法院开庭审理了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松投资诉乌苏青松借款
合同纠纷案,该借款合同纠纷案未审理结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二、本次诉讼撤诉情况
青松投资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就上述借款合同纠纷案向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提出撤诉申请。2019 年 4 月 1 日
公司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民事裁定
书》【(2018)兵民初 4 号】,裁定内容如下:准许新疆青松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 2,591,290.83 元,减半收取计 1,295,645.42 元,
由新疆青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该案件已撤诉,预计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等无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民事裁定书》
【(2018)兵民初 4 号】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