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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松建化: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9-04-20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证监发

【2005】120 号文件《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

了核实,现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对外提供担保,仅为控股子公司新

疆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 30,000 以资产抵押方式提供

反担保;为公司银行贷款 99,000 万元以持有控股子公司的股权质押和控

股子公司资产抵押提供反担保。

    二、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任何公司持股 50%以下的法人、非法人单

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2、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的事项审议程序合法,符

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5】120 号

文件《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情况。

     (下转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