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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松建化: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03-31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 2020-010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

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用期已满一年,完成了 2019 年的审计工作。2019

年,该所为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审计和相关的咨询等服务合法、规范,

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和会计准则的规定,完善和规范财务管理

和财务核算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公司的规范管理。根据《公

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一条:“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和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

务,聘期 1 年,可以续聘”。

    2020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现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大信在全

国设有 29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

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

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

员总数 4134 人,其中合伙人 112 人,注册会计师 1178 人,注册会计

师较上年增加 74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700 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2018 年度业务收入 13.01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

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1.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42 亿元。上

市公司 2018 年报审计 148 家(含 H 股),收费总额 1.76 亿元,主要分

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 99.44
亿元。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 2 亿元,能

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2 次,未受到

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涛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湖南

天雁、中国嘉陵等上市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秦伟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

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科新机电、升达林业等上市公司。未在其他单

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安排合伙人陈修俭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

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

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最近三年,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

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情况

    本期收费 140 万元(财务报表审计 9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45 万

元),与上期一致。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恰当发

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建议续聘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

审计工作要求,且已经为公司服务了 2 年,熟悉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管
理流程,同意《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

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

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恰当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

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聘任会计事务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