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建化:青松建化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03-20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对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对相关议案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合法、合规,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
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
决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是考
虑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我们同意将
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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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经发生和正在履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建立在双方友
好、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定价方法遵循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及市
场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关联交易符合关联交易规则,是公
平、合理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
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已经为公司服务了 3 年。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恰
当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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