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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远海特:关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19-03-29  

						         中远海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证监会监管规定及公司制度要求,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特”)通过查验中远海运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

《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查阅财务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

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

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概况

    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中海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是2009年12月23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并于2009年12月30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虹口分局登记注册成立,公司初始注册资本3亿元。2011

年8月15日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增加注册资本3亿元(含500万美

元),由原各股东按持股比例认缴。

    2015年12月,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广州海运(集团)

有限公司和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中海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购买协议,协议约定中海集装箱运输股

份有限公司拟向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广州海运(集团)有

限公司购买其分别持有的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合计40%的

股权,并于2016年3月完成交割。

    2016年10月,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受让中海(海南)海
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5%股权,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于2016年12月1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7年1月,根据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召开的第二十

六次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000.00元(含美

元5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00,000.00元

(含美元5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后更名为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

限公司和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认缴,变更注册

资本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分别为10.00%,25.00%和65.00%。

     因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与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重组为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及吸收合并中远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等有关事项的批复》(银保监复【2018】75号),

原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2018年7月起正式并入中海集团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新组建的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2,800,000,000.00元(含美元2500万元)。公司于2019

年1月18日更名为“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并迁新

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滨江大道5299号8层”。

     办公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滨江大道5299号8

层

     法定代表人:孙月英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07H23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698814339L

         注册资本:280,000万元人民币(含2500万美元)

         股东构成:
序                                                出资    出资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号                                                方式    比例
                                      873,828,172
1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 31.2083%
                                (含 2,000 万美元)
                                      654,752,268
 2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23.3840%
                                (含 250 万美元)
                                      251,827,795
 3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8.9938%
                                (含 250 万美元)
 4 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219,604,380 货币 7.8430%
 5 中远散货运输有限公司               179,268,882 货币 6.4025%
 6 中国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125,488,217 货币 4.4817%
 7 广州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98,597,885 货币 3.5214%
 8 中远海运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89,634,441 货币 3.2012%
 9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89,634,441 货币 3.2012%
10 青岛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71,707,553 货币 2.5610%
11 大连中远海运油品运输有限公司        53,780,665 货币 1.9207%
12 中远造船工业有限公司                33,612,915 货币 1.2005%
13 中远船务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2,408,610 货币 0.8003%
14 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17,926,888 货币 0.6402%
15 中远海运(厦门)有限公司             8,963,444 货币 0.3201%
16 中国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8,963,444 货币 0.3201%
   合计                             2,800,000,000         100.00%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

     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

     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

     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

     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
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

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代客普通类衍生

品交易业务(仅限于由客户发起的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

人民币外汇掉期产品的代客交易);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在在中国银保监会、上海银保监局等监管部门的正

确指导下,在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和集团成员单位的大力

支持下,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商业银行

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以及《商业银

行公司治理指引》等要求,坚持“规范、稳健、服务、发展”的

经营方针,认真贯彻“精益求精”的工作理念,以条线管理为抓

手,不断完善内控管理体系,确保财务公司稳健经营与可持续发

展。根据中国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办

法》,财务公司在2018年监管评级中获评B1类“发展型财务公司”。

    (一)内部控制环境

    1、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按照《中

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

监事会,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

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了分工合作、职责明

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了必要

的前提条件。

    2、财务公司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了符合行业监管要求的风险
管理组织体系,在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三个专业委员会,有效保障公司经营策略的稳健合规

实施;在总经理下设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信贷业务审核委员会、

投资业务审核委员会、衍生产品业务审核委员会,对公司资产负

债管理、信贷、投资及外汇衍生品等业务进行审议、决策、管理

和监督;公司设立金融业务部、投资交易部、计划财务部、结算

业务部、战略发展部、法务合规部、总经理办公室(董事会办公

室)、党群工作部、网络信息部、运营事务部、监察审计部十一

个部门,部门权限分工明确;其中法务合规部负责建立行之有效

的公司风险控制机制,对本公司各业务部门内部风险管理进行协

调、监督和检查;监察审计部负责对本公司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情

况进行稽核、检查。

    3、财务公司于2014于作为中海集团建设规范董事会试点单

位,完成了董事会的重组工作。新组建的董事会吸收公司党总支

书记为董事,并设立独立董事1名,由资深国际金融法专家徐冬

根教授担任。至此,公司董事会成员涵盖了集团总会计师、其他

股东单位总会计师、公司总经理及党总支书记、独立董事。其中

独立董事的设立,有助于提升公司决策水平,推进公司长远发展

战略的实施。公司董事多数具备20年以上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

均积极参加董事会议,充分履行法定职权,勤勉尽责。独立董事

徐冬根教授现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国际法研

究所所长、国际法学科带头人,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
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民盟上海市委法制委员、《跨国法

评论》主编、《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年刊》编委、曙光学者,具

有丰富的国际金融法律实务、研究和教学的经验。

    公司高级管理层具有管理金融机构的足够的业务技能、经验

和诚信度,对公司经营行为和相关风险有全面良好的掌握,能够

使日常经营符合法律、法规和董事会政策,并通过完善、合理的

机制来有效管理和监控风险。高级管理层有着正确的管理导向,

在业务的关键方面能在授权范围内做出合理的决策。

    4、财务公司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

金融风险作为各项工作的重点,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

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强化内部稽

核、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完善公司内部

控制环节建设。2018年度,财务公司按照中国银保监会统一要求,

认真组织开展了“进一步深化整治市场乱象”等专项治理自查工

作。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战略是“与业务发展相协调的、受资本

约束的、有效覆盖损失”,具体表现为:(1)财务公司的年度

和中长期发展目标始终建立在风险可承受的范围内,避免片面追

求业务高速发展,保证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2)在确保资本

充足率的前提下,财务公司注重投入产出的实际效益,配合集团

整体战略,把有限的资源向重点业务和重点客户倾斜,《大客户
金融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3年四季度得到完善与落实;(3)

财务公司严格控制因承担风险而面临的潜在损失,高度重视资产

损失拨备管理。财务公司参照《巴塞尔协议Ⅲ》提出的最低资本

要求,已分步实施并达到不低于2.5%的动态拨备管理。2010年末

财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贷款损失准备金提取政策修改

议案,将正常类贷款损失准备金提取比例由1%提高到1.5%;2011

年末,经财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将正常类贷款损失准备金提

取比例由1.5%提高到2.5%,关注类贷款损失准备金提取比例由2%

提高到5%。

    财务公司制定了《风险管理办法》、《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案件处置及信息报送实

施细则》、《重要信息内部报告操作规程》、《内部控制建设项

目实施细则》等相关风险管理制度。 财务公司根据银监会于2015

年新发布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对公司《内部控制管理

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管理架构,提升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财务公司各部门按照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要求,

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相应了相应的业务流程管理办法

或操作规程。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财务公司非现场监管信息报送要求,财

务公司每年组织风险管理与合规管理自评估工作,于每年3月报

送上年度《风险管理自我评估报告》和《合规管理自我评估报告》。

财务公司整体风险水平低,整体风险发展趋势稳定;内在合规风
险水平低,合规风险管理水平强,合规风险管理趋势稳定。

    (三)主要业务的风险控制

    1、信贷业务管理

    (1)财务公司信贷业务对象仅限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

公司的成员单位。财务公司对信贷业务实行统一授信管理,建立

了客户信用风险识别与监测体系和完善的授信决策与审批机制。

财务公司制定《董事会授权规则》,按照分级授权管理办法实行

分级授权,即根据业务性质和规模,股东会对董事会,董事会对

董事长和总经理合理授权,以明确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和总

经理之间的信贷业务职责和权限划分,确保业务决策科学、执行

有效;根据信贷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担保业务管理办法》、《法人客户授信管理办法》、《企业信

用等级评估管理办法》、《金融业务定价操作规程》、《信贷业

务审批权限管理办法》、《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操作规程》等制度,

对各类信贷业务操作流程予以规范,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完

整的信贷管理制度。

    (2)财务公司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信

贷管理体制,做到审贷分离。金融业务部的贷款调查人负责贷款

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法务合规部的信贷

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监察审计部

负责事后稽核,对业务政策、程序和限制进行合规性检查。信贷

业务开展中实行前、中、后台系统操作分离:金融业务部作为前
台负责贷款的系统评级、授信、合同编制,处于中台的法务合规

部负责合规性审查和持续的信用风险监控,后台的结算业务部负

责信贷资金的发放和归还,三个部门在业务系统中各司其职,相

互配合,实现了不同职责的有效分离。

    (3)公司通过授信决策和审批机制防止对单一客户风险的

高度集中,防止违反信贷原则发放贷款,防止信贷资金违规投向

高风险领域和用于违法活动;通过贷款风险分类制度,规范贷款

质量的认定标准和程序,确保贷款质量的真实性。

    2、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管理

    (1)财务公司建立和完善投资决策与审批机制,实行严格

的前后台职责分离,建立中台风险监控和管理制度,通过系统交

易直连防止交易员从事越权交易,防止因违规操作和风险识别不

足导致的重大损失。财务公司制定《董事会授权规则》,实行业

务管理分级授权,即根据业务性质和规模,股东会对董事会,董

事会对董事长和总经理合理授权,以明确股东会、董事会、董事

长和总经理之间的投资业务职责、权限划分,确保决策科学、执

行有效;财务公司制定了《自营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和理财、债

券、基金、信托等产品投资业务操作规程,《投资业务审批权限

管理办法》、《投资业务评审委员会操作规程》等制度,并于2014

年度根据内控评估结果反馈,新增《自营证券投资风险管理办法》、

《自营证券投资交易对手遴选操作规程》及《自营证券投资产品

比选及投后监控操作规程》,明确了投资业务风险管理总体框架、
投资业务交易对手比选、证券产品备选库管理,以及投后跟踪、

预警和应急管理的机制,以确保财务公司开展的投资业务处于低

风险可控环境。

    (2)财务公司投资业务实行投资决策、运营操作和监控相

互独立、各自受控的风险控制措施;对有价证券投资采取审慎性

原则,并保持合理的期限、品种结构。公司董事会是投资业务的

最高决策机构,投审委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对公司投资业务进行可

行性分析、决策以及投资管理和监督。投资交易部交易岗对有价

证券投资业务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投资

交易部客户经理负责对成员单位企业债券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

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法务合规部的风险控制岗负责投资业务风

险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监察审计部负责事后稽核,对业

务政策、程序和限制进行合规性检查。

    (3)财务公司对有价证券投资的持仓情况、盈亏情况、风

险状况和交易活动进行及时有效监控,并建立投资交易风险和市

值的内部报告制度,使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的各项风险指标符合监

管指标的要求并控制在财务公司风险承受范围内。同时,财务公

司由投资交易部每月制作宏观经济简报,结合宏观经济、利率市

场等因素对投资市场进行相关统计、研究与预测,为管理层在制

定相应投资对策的同时能有所依据与参考。

    (4)财务公司于2016年对《自营证券投资交易对手遴选操

作规程等制度》进行修订,明确了不与异地商业银行机构开展业
务的原则,对交易对手遴选的标准按照行业类别进行细化,重点

突出量化遴选标准,提升交易对手遴选的可操作性和适用性。公

司已按照修改后的《自营证券投资交易对手遴选操作规程等制度》

要求,对投资业务交易对手白名单进行精简优化。

    3、资金业务管理

    (1)财务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制定了《银行账户管理

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存放同业操作规程》、《同业拆

借管理办法》、《同业拆借操作规程》和《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操

作规程》等制度,通过加强对同业账户开设、变更、撤销的审批

和管理,严格规范交易对手资质审核和选择流程,明确操作规范

和控制标准,有效控制业务风险。财务公司在《存放同业操作规

程》中明确了对存放同业业务实行交易对手白名单管理,存放同

业交易对手遴选参照投资业务中商业银行白名单库执行。

    (2)对于资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财务公司始终以加强集团

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基本职责,强调效益性

服从流动性,确保集团客户资金结算的及时性、安全性。财务公

司通过列席主要客户资金例会、定期走访客户、加强与集团财金

部沟通等方式,及时了解集团和客户的生产经营规划和资金供求

情况,采用“年预算、月计划、周安排、日调度”的资金管理方

法,合理安排公司资产、负债的期限结构,合理运用现金流分析、

缺口分析等手段,积极开展流动性风险预警、制定流动性应急计

划,有效控制流动性风险。
    4、结算业务管理

    (1)财务公司根据各项监管规定,制定了《结算账户管理

办法》、《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结

算业务操作规程》、《外汇结算业务操作规程》、《票据和结算

凭证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及相关操作规程。在成员单位存

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

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

执行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存款人开、销户进行细致的审查,

严格管理预留签章和存款支付凭据,有效防止诈骗活动;严格执

行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制度,使用和保管重要业务印章的人员不得

同时保管相关的业务单证;对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实行严格的核

算管理,严格执行入库、登记、领用手续,并定期盘点等。

    (2)财务公司制定《反洗钱管理办法》、《洗钱和恐怖融

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操作规程》、《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及

交易记录保存操作规程》和《可疑交易报告操作规程》等制度,

防范洗钱、金融诈骗等非法活动,确保了公司和客户资金的安全。

    5、会计业务管理

    财务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会计核算管

理制度;会计岗位设置实行责任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严禁一

人兼任非相容的岗位或独自完成会计全过程的操作。财务公司明

确规定会计部门、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会计部门、会计人员在

各自的权限内行事,对会计处理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会计账务
做到账账、账据、账实、账表相符。财务公司建立了完备的会计

核算和财务会计报告制度,按照规定及时、真实、完整地披露会

计、财务信息,满足股东和监管机构对会计信息的需求。

    6、信息系统控制

    (1)财务公司制定了《信息系统运营保障管理办法》、《信

息系统权限操作规程》、《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计

算机机房安全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满足银监会《银行业金融

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

求》等监管要求。

    (2)财务公司主营业务系统TMS系统于2018年12月完成原中

海财务、中远财务两套系统整合,至此两家财务公司TMS系统合

并工作全部完成;同月,完成TMS1.7版本升级,升级后系统运行

平稳。2018年TMS系统日常运行稳定未发生问题。系统合并为一

套新TMS后,运维工作由招行总行科技团队负责,运维能力有所

提升。

    (四)信息与沟通机制

    财务公司建立了有效的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确保董事会、

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及时了解本公司的经营和风险状况,确保每

一项信息均能够传递给相关的员工,各个部门和员工的有关信息

均能够顺畅反馈。风险管理的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主要包括以下

方面:

    1、财务公司每年开展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自评估工作,自
评估报告经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并由董事会决议通过后

上报上海银监局;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报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审议;年度预算及决算执行情况报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

并由董事会进行决议。同时,财务公司将董事会各项意见均及时

传达到相关部门和人员。

    2、财务公司设立法务合规部为公司专职风险管理部门,并

于各部门设立合规联络岗,接受法务合规部监督、指导和评价;

建立内部控制的报告和信息反馈机制,形成报告路线清晰的内控

风险报告体系,包括业务岗向合规联络岗(部门)、合规联络岗

(部门)向合规专岗、合规专岗向法务合规部、法务合规部向高

级管理层或向董事会、监事会或其他委员会报告的路线等。

    3、财务公司内部加强风险管理的培训与学习,每年开展六次

及以上的法律培训,提高全员风险管理意识;组织法务合规部及

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参加财协、集团党校各类培训,增强风险管理

能力。

    (五)监督机制

    财务公司设立监察审计部履行内部控制的监督职能,负责对

其内部控制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及时报告审计发现的问

题,并监督整改;财务公司每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内控

评价,建立内部控制问题和缺陷的处理纠正机制,根据内部控制

的检查情况和评价结果,由法务合规部跟踪各业务部门落实工作。

    (六)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

财务公司在资金管理方面较好地控制了资金安全风险;在信贷业

务方面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

合理的水平;在投资方面制定了相应的投资决策内部控制制度,

谨慎开展投资业务,能够较好的控制投资风险。财务公司在管理

上坚持审慎经营、合规运作,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风险控制

在合理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经查阅中海财务报表,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货币

资金(含存放中央银行款项)434.40亿元,其中存放同业395.77

亿元;财务公司2018年实现利息净收入11.46亿元,实现利润总

额4.47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4.15亿元。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

例以及其公司章程,持续规范经营行为,不断加强内部管理。

    (三)监管指标

         指标名称           标准值       2018 年 12 月
        资本充足率          ≥10%          12.69%
        不良资产率          ≤4%           0.10%
        不良贷款率          ≤5%             0%
        流动性比例          ≥25%           52.18%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       ≤20%           0.37%
         投资比例           ≤70%           55.92%
       拆入资金比例         ≤100%            0%
         担保比例           ≤100%             0%
    (四)其他事项

    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

支付、大额贷款逾期、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和诈骗、高级

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和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本年度与财务公司业务相关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

额为7.28亿元人民币及3,252.85万美元,并有一笔5亿元人民币

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余额,交易额度未超出《金融财务服务协

议》范围。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

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财务公司提供的金

融业务服务,交易作价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定价公允、合理。经过本年

度运转,基本达到了公司本部及时掌控各下属公司的资金情况,

降低资金风险,更好地整合内部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资金成本,体现企业效益最大化的初衷。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本公司认为: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

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

办法》的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

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