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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元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2015-12-05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
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各方积极有序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在股票停牌期间,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根据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入重组停牌程序满一个月时及时披露了《重
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并在停牌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
进展公告;
    2、由于有关各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收购方案,与本次收购相关的尽职调
查和审计评估等工作也尚在进行中,目前尚未形成可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重组预案,
预计公司股票无法按期复牌。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
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股票继续停牌申请,即申请
公司股票自2015年12月12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3、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继续停牌的议案时,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白金荣、宋建中、薛健




                                                       2015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