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6-01-12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
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西郊农场、京泰百鑫有限公司、北京艾莱宏达
商贸有限公司、北京股权投资发展中心二期(有限合伙)、北京京国管二期股权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北京艾莱发喜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
莱发喜”)9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购买”)。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交易对方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
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北京市西郊农场、京泰百鑫有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北京三元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提前收到有关本次重大资
产购买的董事会议案等相关材料,经认真审核,我们对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涉及关
联交易的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完成后,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
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白金荣、宋建中、薛健
2016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