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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元股份: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11-21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日

             北   京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0 年 12 月 2 日




                                    会议资料目录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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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0 年 12 月 2 日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第一项     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幕并介绍到会人数及代表股份统计情况
第二项     议案汇报人宣读《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三项     股东代表提问及答疑
第四项     推选监票人
第五项     各股东代表对以上提案进行投票表决
第六项     宣读会议表决结果
第七项     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第八项     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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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0 年 12 月 2 日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党建及总法律顾问工作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序号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1     第三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 第三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发挥
        作机构,开展党的活动。                    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
            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 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开展党的活动。
        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 公司应当为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提供必要
        司预算,从管理费中列支。                  条件。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
                                                  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
                                                  公司预算,从管理费中列支。
  2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
        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党委(纪委)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      成员、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      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
        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      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      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务总监。                                  总监和总法律顾问。
  4     第一百〇三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    第一百〇三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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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0 年 12 月 2 日

       党章程》等党内规定,围绕企业生产经营      党章程》等党内规定履行职责。
       开展工作。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北京市委、北京市国资委党委和北京首农
       市委、市国资委党委和首农食品集团党委      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的决策部署在公司
       的决策部署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的贯彻执行。
            (二)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
       会和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
            (三)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     使用人权相结合。
       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三)党委会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
            (四)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       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党委会对
            (五)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     涉及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
       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      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研
       青团等群团组织。                          究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再按照法定程
                                                 序提交董事会、经理层审议决定。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
                                                 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
                                                 等群众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
                                                 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五)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5    第一百一十六条                            第一百一十六条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法律
       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和奖惩事项;
  6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在研究“三重一大”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在决定公司重大问
       事项时,应事先与党委沟通,听取党委意 题时,应事先与党委沟通,听取党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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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
  7    第一百二十五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 第一百二十五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
       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 股东、党委会、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
       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 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
       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
                                               会会议。
  8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
       事会聘任或解聘。                        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公司设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聘。                                    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和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总监和总法律顾问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

  9                                            在现行章程第一百四十三条后新增一条,
                                               以下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司施行总法律顾问制
                                               度,进一步发挥总法律顾问在经营管理中
                                               的法律审核把关作用,推进公司依法经营、
                                               合规管理。总法律顾问是公司法治工作的
                                               具体牵头人,分工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工作,
                                               统一协调处理公司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
                                               法律事务。总法律顾问向总经理汇报工作,
                                               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决策会议讨论审议需要法律审核
                                               论证的重大事项,必须提前提交总法律顾
                                               问组织法律审核,总法律顾问经审核认为
                                               存在重大风险的,应暂缓提交决策会议。
                                               总法律顾问应列席党委会、董事会,参加
                                               经理办公会,就审议事项所涉法律问题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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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0 年 12 月 2 日

                                        立发表法律意见。




    以上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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