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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元股份:三元股份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2021-04-24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北京三元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
修改情况如下: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十二条 为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第十二条         为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一) 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
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 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
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 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
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 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
弟姐妹等;                              姐妹等;

    (二)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
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 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
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


                                    1
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本 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本公
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 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
直系亲属;                             系亲属;

   (四) 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              (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
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五) 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              (五)已在 5 家(含)上市公司兼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任独立董事的人员;

   (六)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六)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
员。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八)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
                                       员。


第十九条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 第十九条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
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 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
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 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
                                   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
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
                                   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如因独立董
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独立董事辞
                                   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
职导致独立董事成员或董事会成员低
                                   占的比例低于《指导意见》规定的最低
于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最低人数的,在
                                   要求时,该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
改选的独立董事就任前,独立董事仍应 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独立
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 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成员或董事会
定,履行职务。董事会应当在两个月内 成员低于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最低人
召开股东大会改选独立董事,逾期不召 数的,在改选的独立董事就任前,独立
开股东大会的,独立董事可以不再履行 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
                                   程的规定,履行职务。董事会应当在两
职务。
                                   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改选独立董事,逾
                                       期不召开股东大会的,独立董事可以不



                                   2
                                          再履行职务。


第二十二条 在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 第二十二条             在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
薪酬与考核、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 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专门委员会中,
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有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有二
以上的比例。                              分之一以上的比例。

第二十三条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           第二十三条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
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 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一) 提名、任免董事;                   (一)提名、任免董事;
    (二) 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                                    薪酬;
    (四)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四)关联交易(含公司向股东、
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提供资金);
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计净资产值的 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             (六)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
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 股东权益的事项;
款;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 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
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六)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此外,根据公司目前制度修订要求,统一微调部分文字表述,不涉及实质
内容更新。

    修改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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