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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元股份:三元股份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21-04-24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北京三元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
修改情况如下: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一条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自身行为, (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自身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本议事规则。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在现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一条
                                         后新增一条,以下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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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北京三元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在现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十四
                                       条后新增一条,以下条款序号相应调
                                       整。


                                       第十六条     股东大会召集人决定不将
                                       提案列入会议议程的,应当在该次股
                                       东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并将提案
                                       内容和召集人说明在股东大会结束后
                                       与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或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
公司章程规定的地点召开股东大会。       点为公司住所地。


第三十二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 第三十四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
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 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
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 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
                                   积投票制。当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者
制。
                                   监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
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
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
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
                                       决权,即股东所拥有的全部投票权为
                                       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董事、监事
                                       总人数之积。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
                                       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将其所拥有的
                                       全部投票权 集中投票 给一名候选董
                                       事、监事,也可以分散投票给若干名
                                       候选董事、监事。董事会应当向股东
                                       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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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况。


第四十八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公告或 第五十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公告或通
通知,是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刊 知,是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
登有关信息披露内容。公告或通知篇幅 布的有关信息披露内容。公告或通知
较长的,公司可以选择在中国证监会指 篇幅较长的,公司可以选择在中国证
定报刊上对有关内容作摘要性披露,但 监会指定媒体上对有关内容作摘要性
全文应当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 披露,但全文应当同时在中国证监会
站上公布。                            指定的网站上公布。


     本议事规则所称的股东大会补充            本议事规则所称的股东大会补充
通知应当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 通知应当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媒体
报刊上公告。                          上公告。


                                      第五十二条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股东大
第五十条     本议事规则自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拟订、制定修
会通过后生效。
                                      订草案和解释。

第五十一条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
                                      第五十三条 本议事规则经公司股东大
负责解释。
                                      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外,根据公司目前制度修订要求,统一微调部分文字表述,不涉及实质内
容更新。


     修改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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