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股份:三元股份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公告2022-03-16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第六条 公司总部财务部应在募集资
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
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简称“商业银
签 订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存 储 三 方 监 管 协 行”)进行对接,负责签订募集资金
议。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第九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坚持周密 第九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坚持周密
计划,精打细算,规范运作,公开透 计划,精打细算,规范运作,公开透
明的原则。公司应按照发行申请文件 明的原则。公司应按照发行申请文件
中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 中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
资金。募投项目实施部门根据承诺的 资金。募投项目实施部门根据承诺的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
编制更为详细具体的资金使用计划, 编制更为详细具体的资金使用计划,
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后报公司董 经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后
事会批准。 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在现行制度第三十三条后增加一
条,作为第三十四条,以下条款序号
相应调整。
第三十四条 通过公司所属子公司或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募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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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决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总部财务
议修订通过,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部负责拟订、修订和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
责解释。 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外,根据公司目前制度修订要求,统一微调部分文字表述,不涉及实质内
容更新。
修改后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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