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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元股份:三元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2022-04-22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现就2021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罗婷、郑晓东、蒋林树、姚方和商力坚 5

名委员组成,主任委员由罗婷担任。其中,罗婷、郑晓东、蒋林树为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罗婷:1974 年 12 月出生,会计学博士,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

长聘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宇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6 月起兼任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郑晓东:1978 年 10 月出生,2002 年获浙江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03 年获
英国南安普敦大学海商法硕士。2003 年 10 月至 2007 年 11 月,就职浙江天册律
师事务所,任律师。2007 年 12 月至 2009 年 11 月就职英国诺顿罗氏律师事务所
北京办公室,任法律顾问。2009 年 12 月至今,就职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任合伙人。现兼任宁波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荣盛石
化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监事。2016 年 5 月起兼任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蒋林树:1971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北
京高校优秀共产党员。1994 年获浙江大学畜牧专业学士学位,1997 年获浙江大
学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硕士学位,2007 年获中国农业大学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博士学位。1998 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农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继续教育学院
直属党支部书记兼院长。国务院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北京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
奖、环保部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得者。2020 年 6 月起兼任北京三元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姚方:1969 年 7 月出生,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学士学位、香港中文大学工
商管理硕士。现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复星国际有限公司(股票代
号:0656)执行总裁,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上海
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号:600196、股票代号:02196)非执
行董事。曾任联交所上市公司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号:01099)监事
会主席,联交所上市公司中生北控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号:08247)
非执行董事,上海万国证券有限公司(现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
务总部助理总经理、上海上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上实管理(上海)有限
公司总经理、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海外公司董事长、
联交所上市公司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号:00980)非执行董事及联交
所上市公司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号:00363)执行董事。2021 年 5 月
起兼任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商力坚:1967 年出生,北京联大化工学院学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在职研究生,中国民主同盟盟员。曾任中科院植物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国开泰实

业发展有限公司企管部职员、北京控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职员、企管部副

经理、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2020 年 5 月至今任京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战

略投资部经理。2018 年 6 月起兼任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4次会议,具体如下:

    (一)2021年3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会议,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

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注册会计师向审计委

员会出具了2020年度初步审计意见。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

表》,讨论后形成书面意见。

    (二)2021年4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

会计审计报告》、《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0年度公司

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以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审议相关事
项后,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

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及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1年11月12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

北京首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46.367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2021年12月10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

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了

公司2021年财报、内部控制审计总体方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我们认为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较好地完成了

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并自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审

议委员会经研究后,向公司董事会提议2021年度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决算审计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我们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

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审计费

为340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

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

整、准确的,不存在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

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持续完善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规范运作,严格进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

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听取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会计师事

务所各方的意见,积极进行相关协调工作,并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力度

和效果,提高了公司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六)其他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审核,认为

相关事项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且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了法定职责。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罗婷、郑晓东、蒋林树、姚方、商力坚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