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股份:三元股份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办法2022-10-29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办法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治理,规范公司经
理层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行为,明确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责任,进一步规范工作
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报告内容及程序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
行使公司章程和《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管理办法》规定
授予的职权,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应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并自觉接受公司董事会的
监督、检查。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应于公司董事会年度会议上以工作报告形式向公司董事会
汇报工作。汇报内容包括:
(一)上一年度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
(二)本年度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安排,包括经营管理思路、主要经营指标、
关键工作计划等;
(三)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应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年度工作报告经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
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七条 总经理应每年至少向公司党委和公司董事会报告一次授权行权情况。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闭会期间,总经理应不定期向董事长汇报生产经营和资本
运作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总部证券部负责拟订、修订和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