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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元股份:三元股份关于与集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2023-04-27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集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与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
        议》;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简称“集团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
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及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
其他业务等。考虑到公司资金管理实际,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
调整原协议项下每日存款余额约定,由“不高于甲方上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货币
资金 70%”变更为“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集团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首农食品
集团”)全资子公司,因此,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于永杰先生、朱顺国先
生、商力坚先生、陈历俊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
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议案尚
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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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 316 号一号楼 5 层

    成立日期:2016 年 5 月 11 日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秘勇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
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
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
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
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固定收益类
有价证券投资。

    关联关系:集团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首农食品集团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集团财务公司总资产 188.24 亿元,净资产 23.90
亿元。2022 年实现利息净收入 2.6 亿元,净利润 1.57 亿元。


三、 本次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甲方: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将《金融服务协议》4、1(1)款进行如下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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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条款                                 拟变更为
4.1 乙方出于财务风险控制和交易合         4.1 乙方出于财务风险控制和交易合
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与甲方的金融服 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与甲方的金融服
务交易作出以下限制,甲方应协助乙方 务交易作出以下限制,甲方应协助乙方
监控实施下列限制:                       监控实施下列限制: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吸收甲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控
方及甲方控股子公司的存款,甲方及其 股子公司在乙方的存款每日余额不超
控股公司在乙方的存款每日余额不高         过人民币【壹拾伍亿】元。甲方应将其
于甲方上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货币资         控股子公司的清单(如有)提供给乙方
金 70%。甲方应将其控股子公司的清单       备案,并且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
(如有)提供给乙方备案,并且如有变
动应及时通知乙方。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
及甲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日贷款余额         及甲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日贷款余额
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                   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


    3、协议的生效及期限

    本补充协议应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有效期与《金融服务协议》一致。
    (1) 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签订本补充协议;
    (2) 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
同章。


四、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展公司投融资渠道,获取安全、高效的财务管理服
务,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
和财务状况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五、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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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之前,已向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情况说明,并征得了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
的书面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权益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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