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恩镍业: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13-01-24
证券简称:吉恩镍业 证券代码:600432 编号:临 2013—002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股票不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3 年 2 月 18 日下午 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3 年 2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地点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地点为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的议案》。
1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13
年 1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全部议案的具体内容请
见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凡 2013 年 2 月 1 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
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
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加盖
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及代
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
复印件、持股凭证;由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
出示持股凭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
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3 年 2 月 4 日至 2 月 17 日期间上午 8:00-11:00,下午
13:00-16:00。
3、登记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收件人: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地址:吉林省磐石市红旗岭镇红旗大街 54 号
联 系 人:王行龙
联系电话:0432-65610887
传 真: 0432-65614429
邮政编码:132311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2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3 年 2 月 18 日上
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
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738432 吉恩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
号,以 1.00 元代表第 1 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 2.00 元代表第 2 个需要表
决的议案事项,以此类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
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议案 1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的议案 1.00 元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
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 股
反对 2 股
弃权 3 股
5、投票注意事项:
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共有 1 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对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
决申报不得撤单。
②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③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六、注意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备查文件存放于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 月 24 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2 月 18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
限行使股东权力:
议案序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内容
号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
议案 1
期限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
择一项用“√”。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
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上海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13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