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恩镍业: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3-02-01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2 月 18 日
会议资料目录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2
一、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的议案》..……………3
二、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决议的有效期限
的议案》………….....………..…………….....………..……………………. ………3
三、审议《关于<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正案)>
的议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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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公司董事长致欢迎辞,并介绍本次会议议程及有关事项。
二、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的议案》。
2、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决议的有效
期限的议案》。
3、审议《关于<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正案)>
的议案》。
三、对该议案发表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四、宣布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表决结果。
五、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六、与会董事在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上签字。
七、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见证意见。
八、会议结束。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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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及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价格、发行数量、决议的有效期限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
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对《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和《吉
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决议的有效期进行了调整,即:
本次决议有效期、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
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相关授权事项,自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除此以外,《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和《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位股东审议。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2 月 18 日
议案二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决议的有效期限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修正案)议案。为保证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对《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方案》和《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发行价格、发
行数量、决议的有效期进行了调整,其中:发行价格调整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2013年2月1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
价格不低于12.07元/股;发行数量调整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额为不超过
4.98亿股(含4.98亿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除此以外,《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方案》和《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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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不变。
议案相关内容修订如下:
1、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不低于 12.07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
行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
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派息等除权除息
事项,本次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其中,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量。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98 亿股(含 4.98 亿股),在此范围内,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最终发行数量。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
因引起上市公司股份变动的,发行总数按照总股本变动比例相应调整。
3、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决议有效期、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相关授权事项,自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请各位股东审议。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2 月 18 日
议案三
关于《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正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司临 2013-004 号公告即《吉林吉恩
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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