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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恩镍业:非标意见专项说明2013-04-23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非标意见专项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恩镍业)的委

托,审计了吉恩镍业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

债表,2012 年度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股

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

出具了大华审字[2013]004559 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

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08 年修订)的相关要求,我们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强调事项”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1、吉恩镍业子公司吉恩国际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恩国际)2012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加拿大BDO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

计报告强调事项内容为:“2012 年度吉恩国际净亏损 46,903,606 加

元,累计亏损 66,445,035 加元。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不包括欠母

公司的金额,营运资本为-289,751,051 加元,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吉恩镍业已经预付给吉恩国际人民币 273,922.98 万元。吉恩国

际仍需吉恩镍业持续的财务支持或融资以支付到期负债。吉恩国际及
其子公司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吉恩镍业流动资产为人民币 541,611.36 万元,流动负债为人民币

1,012,648.43 万元,营运资本为人民币-471,037.07 万元。3、本期

吉恩镍业转让其持有的吉林省宇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9.51%股权,

取得投资收益人民币 4.11 亿元,扣除该事项影响,本期归属于母公

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29 亿元。

    二、 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的依据和理由

    1、吉恩镍业子公司吉恩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的亏损和短期偿债能

力的不足,导致其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而且仍需吉恩镍业持

续的财务支持或融资以支付到期负债。

    2、吉恩镍业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显示其

营运资金不足,致使我们对吉恩镍业能否对子公司吉恩国际投资有限

公司有切实可行的财务支持或融资以支付到期负债产生疑虑。

    3 、 吉 恩 镍 业 2012 年 度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净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2,063.29 万元,而转让持有的吉林省宇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实

现投资收益为 4.11 亿元,对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产生重要影响,

该事项虽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和披露,但对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

至关重要。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及《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

其他事项段》之相关规定,我们对吉恩镍业持续经营能力作为强调事
  项予以说明。

     三、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

      上述强调事项增加报告期利润总额 4.11 亿元人民币,增加归属

  于母公司净利润 3.08 亿元人民币。

      四、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

  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上述强调事项主要是对吉恩镍业持续经营能力提请财务报表使

  用者注意,该事项不存在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

  范规定的情形。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