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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恩镍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3-12-05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的名称: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吉恩镍业

股票代码:60043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号 3 幢 371 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 号紫竹国际大厦 16 层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3 年 12 月 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恩镍业”、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吉恩镍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取得吉恩镍业发行的新股尚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1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吉恩镍业股票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吉恩镍业本次拟非公开发行 787,401,575 股股票之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为

公司、吉恩镍业     指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吉恩镍业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持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有的股份占吉恩镍业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

                        18.47%的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号 3 幢 371 室


    法定代表人:万跃楠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10000000107530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58208408-X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主要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

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税务登记证号码:31010958208408X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40%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33%


                                      4
         上海磐石投资有限公司                                 18%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性                        其他国家/地区居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
姓名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别                                留权                     情况

                                                     现任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
万跃楠   男   中国      北京                无
                                                     事长。

                                                     现任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兼任深圳市淳大投资有限

柳志伟   男   中国      上海                无       公司董事长、上海金融与法律

                                                     研究院董事长、长安国际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现任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
              中国
王尚钧   女             上海                无       事;兼任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
              香港
                                                     司总经理助理。

                                                     现任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兼任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

纪艳丽   女   中国      北京                无       限责任公司投资业务部总经

                                                     理、北京中兵保险经纪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现任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

沈丹义   女   中国      上海                无       事;兼任刘鸿儒金融教育基金

                                                     会秘书长。

张俊瑞   男   中国      西安                无       现任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兼任现任西安交通大

                                                     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步云   男   中国      北京                无       现任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兼任广州大学人权研

                                                     究中心主任、湖南大学法学院

                                       5
                                              名誉院长。

刘熀松   男   中国    上海            无      现任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兼任上海社会科学院

                                              经济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黄陈    男   中国    上海            无      现任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

                                              经理、董事;兼任长安财富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

孙广民   男   中国    北京            无      现任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

                                              事,兼任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投资业务部专务。

 吴缨    女   中国    上海            无      现任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职

                                              工监事、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张洪水   男   中国    北京            无      现任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

                                              察长。

张淦泉   男   中国    上海            无      现任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投资总监。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经吉恩镍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吉恩镍业拟非公

开发行 787,401,575 股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认购吉恩镍业本次非公开发行

295,275,591 股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吉恩镍业总股本为 1,598,523,117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为 18.47%。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可能根据实际投资的需要继续增加或处置其

在上市公司中股份。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吉恩镍业 200 股股份,占比为

0.000025%。此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吉恩镍业 295,275,791

股股份,占吉恩镍业总股本的 18.4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股)                   (股)     (%)     (股)      (%)

长安基金管理有    200     0.000025%   295,275,591    18.47   295,275,791   18.47

    限公司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吉恩镍业的

股份情况


    经吉恩镍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吉恩镍业拟非公

开发行 787,401,575 股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认购吉恩镍业本次非公开发行

295,275,591 股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吉恩镍业总股本为 1,598,523,117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为 18.4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限制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吉恩镍业股票为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且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吉恩镍业股票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

券交易买卖吉恩镍业股票情况如下:


    月份          买卖方向      数量    买卖最小价格   买卖最大价格

 2013 年 7 月       买入        2000        8.52           8.54

 2013 年 8 月       买入        2000        8.9            9.03

 2013 年 9 月       买入        2300        9.08           9.09

2013 年 10 月       买入        12200       8.93           9.14

2013 年 11 月       买入         200        8.43           8.43

 2013 年 7 月       卖出        2000        8.53           8.54

 2013 年 8 月       卖出        2000        8.9            8.91

 2013 年 9 月       卖出        2300        8.87           8.99

2013 年 10 月       卖出        12200       8.83           8.9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权益变动发生之日前 6

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吉恩镍业股票。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吉恩镍业证券部。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 12 月 4 日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上市公司所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
称                                                 在地

股票简称                     吉恩镍业              股票代码                   600432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号 3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务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幢 371 室

拥有权益的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

股份数量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化             □

信息披露义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    是   □           否 √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式(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持股数量:                    200 股           持股比例:        0.000025%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比例




                                                  13
本次权益变     变动数量:    295,275,591 股         变动比例:        18.47%

动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     变动后股份数量:    295,275,791 股     比例:     18.47%

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     是     √      否   □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是√           否   □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     是     □      否   □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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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股股东或     是   □   否     □

实际控制人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是   √     否   □
动是否需取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     否   √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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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万跃楠



                                   日期:2013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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