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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恩镍业:关于公司相关主体承诺履行进展情况公告2014-03-27  

						   证券代码:600432       证券简称:吉恩镍业        编号:临 2014—015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相关主体承诺履行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恩镍业”)根据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
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以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清理规范承诺
履行”专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
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就有关承诺履
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披露(相关内容详见 2014 年 2 月 14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现就截止目
前不符合《监管指引》有关要求的承诺解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为避免同业竞争,2007 年及 2009 年昊融集团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中承诺:“朝阳昊天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昊天”)、西乌珠穆沁旗
富顺镍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顺镍业”)与吉恩镍业业务相同、相近的
资源、资产,如吉恩镍业有收购意愿且符合吉恩镍业全体股东利益,在条件成熟
时,我公司同意将在适当时机以适当方式将持有的上述公司的股权或相关镍业资
产注入吉恩镍业。”上述承诺有关描述,与《监管指引》第一条之有关规定存在
不符合之处 。
    公司相关方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存在履约期限不明确的情形,根据《监
管指引》和《通知》 精神,为推进相关承诺事项的妥善解决,本公司已与相关
承诺方进行了多次沟通, 目前解决方案正在筹划中。本公司将根据《监管指引》
与《通知》的规定,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出发,尽快推进上述承诺的妥善解决。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