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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恩镍业: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13年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专项说明》的专项意见2014-04-02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 2013 年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专项说明》
                             的专项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大华”)是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吉恩镍业”“公司”)201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大华已完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于 2014 年 4 月 1 日出具了大华审字[2014] 003478
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对报告中所涉及事项进行认真核
查,认为:该报告是客观的,该审计意见真实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充分了揭
示了公司财务风险,对大华审计意见及报告无异议。
    董事会所做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
所做的专项说明。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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