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32 股票简称:吉恩镍业 编号:临 2014—031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介绍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2014 年 4 月 23 日下午 13:30 时,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13 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4 年 4 月 2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46,285,995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5.02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7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446,197,295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5.0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6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88,7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1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吴术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四)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6 人,其中独立董事王健先生、夏春谷先生 1 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董事会秘书出席 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按照会议通知的议事内容,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逐项表决,表决 结果如下: 议案 同意比 反对票 反 对 比 弃权 弃 权 比 是否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 序号 例(%) 数 例(%) 票数 例(%) 通过 关于《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 1 446,282,095 100.00 3,900 0.00 0 0.00 是 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 2 446,212,295 99.98 73,700 0.02 0 0.00 是 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 3 446,282,095 100.00 3,900 0.00 0 0.00 是 算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 4 446,282,095 100.00 3,900 0.00 0 0.00 是 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 5 446,282,095 100.00 3,900 0.00 0 0.00 是 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预计 2014 年发生 6 6,443,329 99.94 3,900 0.06 0 0.00 是 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7 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4 年度财 446,282,095 100.00 3,900 0.00 0 0.00 是 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8 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4 年度内 446,282,095 100.00 3,900 0.00 0 0.00 是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预计 2014 年度为 9 446,212,295 99.98 73,700 0.02 0 0.00 是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 10 446,212,295 99.98 73,700 0.02 0 0.00 是 议案 1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46,282,095 100.00 3,900 0.00 0 0.00 是 关 于 《 公 司 未 来 三 年 12 (2014-2016 年)股东回报规 446,282,095 100.00 3,900 0.00 0 0.00 是 划》的议案 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履行部分 13 6,443,329 99.94 3,900 0.06 0 0.00 是 承诺》的议案 关于《同意变更控股股东有关 向公司转让西乌珠穆沁旗富 14 6,443,329 99.94 3,900 0.06 0 0.00 是 顺镍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或 资产的承诺》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通 15 化吉恩镍业有限公司对外担 446,212,295 99.98 73,700 0.02 0 0.00 是 保》的议案 听取《独立董事 2013 年度述 16 446,282,095 100.00 3,900 0.00 0 0.00 是 职报告》 注:(1)议案 4、9、11 为特别决议,经出席会议股东(现场和网络)审议, 以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三分之二通过。(2)议案 6、13、14 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关联方控股股东吉林昊融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 439,838,766 股,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6,447,229 股投票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贾国发律师和陈朝律师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表决程序及会议形成的《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 24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