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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恩镍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的专项工作方案2014-04-30  

						  证券代码:600432         股票简称:吉恩镍业       编号:临 2014—034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的专项工作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贯彻落实吉林证监局《关于开展“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行为”专项工作的通知》(吉证监发[2014]43 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防止其滥用控制权,侵占上
市公司利益,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保证上市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
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
    二、组织领导
    公司设立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
董事长吴术先生任组长、总经理宿跃德先生、监事会主席李淳南先生任副组长,
成员由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审计监察部、财务部组
成。该小组为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的日常监督机构;董事长
作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履行领导职责。
    三、工作方案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履行规范工作内容:按照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
公司承诺及履行》及吉林证监局《关于开展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清理规范承诺履
行”专项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清理规范现有承诺事项,2014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14 年 4 月 23 日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履行部分承诺》的议案以及关于《同意变更控股
股东有关向公司转让西乌珠穆沁旗富顺镍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或资产的承诺》的
议案。豁免收购朝阳昊天相关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和同意变更控股股东有关向公
司转让西乌珠穆沁旗富顺镍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或资产的承诺。截止到目前,本

                                    1
公司不存在不符合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的承诺。公司已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刊登了相关
公告。
    2、建立完善防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机制的工作
    工作内容: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定再融资、对外担保、投资等决策程
序,明确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组织机构在公司投融资及担保决策方面的职责,
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证券投资部
    完成时间:2014 年 6 月 30 日前
    3、规范关联交易,解决同业竞争工作
    工作内容:梳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
关联交易真实、定价公允。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证券投资部
    完成时间:2014 年 6 月 30 日前
    4、加强日常财务监控,防止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行为。
    工作内容:公司财务部、审计监察部应定期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检查,
上报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的审查情况,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发生。
    责任人:财务总监、审计监察部、财务部
    完成时间:长期
    5、方案实施情况汇报工作
    工作内容:将上述工作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吉林证监局。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证券投资部
    完成时间:2014 年 6 月 30 日前
    四、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规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是公司治理关键,充分认识
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的严肃性、重要性和长期性,切实维护
好全体股东的利益。
    2、广泛动员。要加强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联系、沟通,促使他们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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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自身行为,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
要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专项活动文件精神,有效地
掌握各项监管政策,正确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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