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32 证券简称:吉恩镍业 公告编号:临 2014-061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 2014 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日期 2014 年 7 月 1 日。 2、变更原因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财政部颁布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 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 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 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 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2014 年 6 月 20 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修 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 2014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 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14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 的 1 通知》要求,规范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 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纳入《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范围。 本公司根据该准则 要求,修订了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同时本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 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 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 月 1 可供出售 归属于母公 被投资单位 交易基本信息 日归属于母公司 长期股权投资 金融资产 司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 (+/-) (+/-) (+/-) (+/-) 母公司对上海远桥 上海远桥投 投资有限公司的股 8,000,000.00 -8,000,000.00 8,000,000.0 8,000,000.0 资有限公司 权投资 0 0 中冶金吉矿 母公司对中冶金 -402,441,000. 402,441,000 402,441,000 业开发有限 吉矿业开发有限公 402,441,000.00 00 .00 .00 公司 司的股权投资 延边矿产资 母公司对延边 源开发有限 矿产资源开发有限 5,000,000.00 -5,0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公司 公司的股权投资 0 0 -415,441,000. 415,441,000 415,441,000 合计 415,441,000.00 00 .00 .00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自 2014 年 7 月 1 日开始执行,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 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 2013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根据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十四条规 定, 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 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 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 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 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本公司根据该准则规定,对本公司之子公司澳大利 亚吉恩国际投资公司对 MLM 投资持股比例 2013 年由 19.1%追加到 24.96%后能够 2 施加重大影响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换为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时原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转入改按权益法 核算的当期损益。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交易基本信息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被投资单位 资本公积 留存收益 资本公积 留存收益 本公司之子公司澳 大利亚吉恩国际投 MLM (Metallica 资公司对 MLM 投资 Minerals 持股比例 2013 年 18,021,211.39 -18,021,211.39 Limited) 由 19.1%追加到 24.96%能够施加重 大影响。 合计 - - 18,021,211.39 -18,021,211.39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修改财务报表中 的列报,并将“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利润表补充资料”作为强制性披露内容,包 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 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本 公司根据该准则要求,对原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列报的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性金额资产形成的汇兑差 额外,作为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列报,不作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项目列报, 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公司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将外 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列报,并对其采用追 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调整说明 原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项目列报,追溯调整至其他综合收 其他综合收益 372,306.01 益项目列报 。 原在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列报,追溯调整至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其他综合收益 -339,205,600.84 列报 。 合计 -338,833,294.83 4、除上述,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 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3 则要求实施,变更及追溯调整有关项目和金额,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相关变更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具体会 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24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