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恩镍业: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6-04-29
证券代码:600432 证券简称:吉恩镍业 公告编号:临 2016-018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原则,定价
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
良影响,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已于2016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吴术、徐广平、马忠全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吉林昊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融集团”)在
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情况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上年(前次)
关联交易 上年(前次)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
关联人 实际发生金
类别 预计金额 的原因
额
昊融集团及其子
购买原材 40,000.00 37,042.06 不适用。
公司
料
小计 40,000.00 37,042.06
昊融集团及其子
100.00 0 不适用
提供劳务 公司
小计 100.00 0
昊融集团及其
接受劳务 360.00 65.65 不适用
子公司
及其他
小计 360.00 65.65
合计 40,460.00 37,107.71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年初至披 本次预计金额与
占同类业 占同类业
关联交 本次预 露日与关联人 上年实际发 上年实际发生金
关联人 务比例 务比例
易类别 计金额 累计已发生的 生金额 额差异较大的原
(%) (%)
交易金额 因
昊融集团及其
购买原 40,000 11.30 1,978.06 37,042.06 10.46
子公司
材料
小计 40,000 11.30 1,978.06 37,042.06 10.46
接受劳
昊融集团及其
务及其 400 0.10 39 65.65 0.02
子公司
他
小计 400 0.10 39 65.65 0.02
合计 40,400 11.40 2,017.06 37,107.71 10.48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吉林昊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广平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吉林省磐石市红旗岭镇红旗大街 54 号
主营业务:镍、铜冶炼及副产品加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
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
进口;本企业的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镍矿开采(由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
营)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业务;百货、建材(不含木材)经
销;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企业管理咨询。
截止到 2014 年 12 月 31 日,昊融集团经审计的总资产 4,812,031.21 万元、
净资产 150,188.30 万元,其 2014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788,253.52 万元 、净
利润-46,136.34 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昊融集团持有
公司 24.43 %股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昊融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
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与本公司以前年度
的关联交易中资信情况良好,对本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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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满足公司生产所需原料需要,2016 年公司向昊融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采
购镍矿等原料及其向其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销售产品:按市场价格执行。
(2)提供劳务和接受劳务按本地区市场的平均价格执行。
(3)购买材料及商品按市场的价格水平执行。
由于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每月都持续发生,因此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市场的要
求进行业务往来,依市场交易规则,按框架性的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上述交易可以使公司获得稳定的原料来源,满足冶炼系统的生产能力利用
率,提高产品产量,增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为解决公司原料来源,
2016 年公司继续与昊融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
定价。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建立在符合市场原则的基础上的,以上交易如不选择关
联方也要选择其它的合作对象,可能会增加一些成本和投入。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原则,
定价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
生不良影响,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情况并发
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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