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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恩镍业: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公告2016-04-29  

						   证券代码:600432        证券简称:吉恩镍业     公告编号:临 2016-014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通化四通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3,000 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通化四通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
        通化新安镍矿有限公司以其镍矿采矿权向通化吉恩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通化吉恩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吉恩”)为通化四
通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化四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
化县支行申请流动资金 3,000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通化吉恩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通化四通以其全部资产、通化新安镍矿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新安镍矿”)以其镍矿采矿权向通化吉恩提供反担保。保证协议和反担保
协议已经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签署,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16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同意
控股子公司通化吉恩镍业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通化
吉恩为通化四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申请流动资金 3,000 万元
借款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通化四通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1,050 万元,注册地通
化县快大茂镇,法定代表人李春波。经营范围:有色金属材料收购、销售;原木、
板方材销售;建材销售。截至公告日,通化四通最新信用等级为 BB+,其中银行
贷款人民币 3,000 万元。经通化通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7,306.86 万元,负债总额 3,854.68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3,854.68


                                     1
万元,净资产 3,452.18 万元。2015 年实现销售收入 4,361.79 万元,净利润 11.56
万元。
    被担保人通化四通是通化吉恩的客户,通化四通及其股东与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均无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担保金额为 3,000 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类型为借贷,担保期限为一年。
    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新安镍矿以其采矿权(采矿权价款以吉林大地矿业评
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报告为准)作为抵押物、通化四通以其全部资产(以通
化通达会计师事务所的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审计报告为准)作为抵押物对公司
此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通化四通是通化吉恩大客户,通化吉恩为其 3,000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通化四通以其全部资产、新安镍矿以其镍矿采矿权向通化吉恩提供反担
保。新安镍矿可采储量 172.277 万吨,其中:镍金属 5772.868 吨、铜金属 2066.72
吨,可开采年限 20 年 2 个月。经吉林大地矿业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吉林大地”)评估并出具了吉大地采评报字[2016]第 012 号评估报告,评估
基准日为 2016 年 1 月 31 日,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新安镍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为
6663.79 万元人民币。通化四通全部资产及新安镍矿采矿权,产权清晰,不存在
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
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的风
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同意通化吉恩镍业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担保程序合法,符合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除以上担保事项外,不存在
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
保。符合证监发(2005)120 号文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公司对外担保的决
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子公司)总额为
3,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0.57%;公司对控股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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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提供的担保总额 96.64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84.89%。无
逾期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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