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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吉恩: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2016-12-13  

						  证券代码: 600432      证券简称:*ST 吉恩       公告编号:临 2016-061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
申请,公司股票已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起停牌并披露了《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 2016-050)。公司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本
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对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2016 年 10 月 27 日,公司披露
了《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 2016-052)。2016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
公告》(临 2016-056),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11 月 14 日起继续停牌。

    2016 年 12 月 7 日,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发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
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9:00 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董事应到 7 名,实到 7 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李景峰先生主持。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
继续停牌的议案》。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初步确定为吉林省盛融新材料有限公司,其实
际控制人与公司同为吉林省国资委,尚未确定最终的交易对方。根据《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吉林省盛融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公
司不属于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交易方式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向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转让全资子公司吉林广源矿产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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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简称“广源投资”)部分股权及其他,由于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
会导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构成借壳上市。

    (3)标的资产情况

    广源投资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以企业自有资金对镍、铜、钴、锂等
多种矿产资源进行投资、开发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广源投资持有 Jien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td.(以下简称“吉恩国
际”)100%股权,吉恩国际住所在加拿大安大略省,从事矿产资源的投资及开发、
生产。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吉恩国际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
9,941,847,973.56 元,净资产 1,252,753,149.84 元,营业收入 1,329,418,477.87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75,483,925.17 元。

    二、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1)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并就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交易方案和可行性进行论证。截至目前,公司与交易对方尚未签订重组框架
协议或意向协议。

    (2)公司已聘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
财务顾问,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卓
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担任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法律顾问、审计、评估机构,部分协议已签署。各中介机构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涉及的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工作,目前各项工
作正在有序的进行。

    (3)2016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发布《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
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10 月 13 日起停牌;2016 年 10 月 27 日,公司
发布《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10 月 27 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2016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发布《吉林
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股东持股情况公告》,2016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发布《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
司股票自 2016 年 11 月 14 日起继续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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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取得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内的相关有权部
门关于重组事项的前置审批意见。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取得相关前置审批意见。

    三、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和理由。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方案、尽职调查等工作正在进行中,有关各方
仍需对相关事项进一步沟通和协商,预计无法按期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12 月 13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
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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