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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吉恩:独立董事意见2016-12-14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
加了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审慎查验,在听取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意见的基
础上,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名周喜文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2、经审阅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具备相应履
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我们同意提名周喜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将该事项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胡静波、李明、王旭




                                             2016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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